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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陳東昇本報實習生鬱燕莉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自2008年以來,共審理非法集資類刑事案件6件,涉及被害單位和個人397個,案值達2.47億元。下城法院副院長顏倩介紹,其中,被害人爲中老年人的佔一半以上。
有專家指出,中老年羣體急於投資使原有的積蓄保值增值,並容易被說服參與各類投資,使得中老年羣體容易成爲不法投資者的犯罪對象。
旅遊養老實爲騙局
“只要預存消費超過1萬元,公司每年可按消費款的18%發放旅遊消費券,公司提供的旅遊項目中有西雙版納、千島湖、昆明等地。如不消費,錢到期後,連本帶利息返還,存得越多,利息越高……”
這種既可旅遊又可養老的投資項目,幾乎就是爲中老年人“量身定做”的。2010年7月,雲南國都投資有限公司在杭州設立分公司後,推出專門針對40歲以上中老年人的旅遊、養老投資項目,宣稱只要投資就有年利18%到20%的回報。
僅一個半月,該公司便吸收了135名會員。這些會員絕大部分在65歲至75歲之間,年齡最大的84歲,投資多在1萬到2萬元之間,吸收投資總額達277萬餘元。
事實上,這家公司沒開展過任何旅遊投資業務,2010年9月案發時,這些養老錢已被魏方榮、蘭洪劍、舒小峯等主要成員瓜分得所剩無幾。2011年,下城法院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魏方榮、蘭洪劍、舒小峯有期徒刑11年到10年不等。
老人易輕信高額回報
2011年4月,杭州警方通過偵查發現,曾高調宣稱打造“中國普洱茶航母”的雲南鴻如茶業有限公司在杭州非法集資達1.27億元,其中涉及老年投資人近1000人。
根據杭州檢方指控,該公司在杭州先後以“雲南鴻如”、“杭州鴻如”公司的名義,針對不特定的老年羣體,利用在公共場所散發贈券、召開品牌推介會等方式進行公開宣傳,借用普洱茶收藏升值概念,以年收益不低於16%的承諾,與中老年人簽訂普洱茶銷售合同和委託銷售合同,大肆進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的活動。
“不法分子許諾的高額回報,對廣大中老年人來說具有較大的誘惑。”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李有星說,這一點成了不法投資者選擇中老年羣體作爲非法集資對象的主要原因。
他分析道,中老年羣體積聚了一定財富,又有財富增值的慾望。而他們對於金融貨幣、投資借貸這方面的知識相對不足,風險意識較弱,缺乏投資的自我保護能力。在不法分子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巨大誘惑前,很容易輕信。
騙子常打投資幌子
“相比以前簡單的借貸模式,集資詐騙已經進入一個利用常態投資來掩蓋犯罪的階段。”李有星指出,不法分子往往會精心策劃一些養老投資項目,如生態農業、房地產、私募基金等等,通過“口口相傳”或者推介會等形式,吸引中老年投資者簽訂合同。
2007年2月,被告人徐四龍在杭州城區、餘姚等地實施非法集資行爲,利用傳銷手段以團購福利彩票以及投資老年公寓等爲幌子,以購買股積分、承諾付息的方法,向百餘名被害人募集資金193萬餘元。下城區法院一審判處徐四龍有期徒刑16年。
“當前這類犯罪大多存在隱蔽性強、欺騙性高、查處難度大等特點。”顏倩表示,一般這些不法投資者會成立合法公司,通過在異地設立代辦處或者分公司的方式,跨行政區域流竄作案,逃避打擊。他們虛構大額投資和交易,製造實力雄厚假象,騙取投資者信任。等達到一定規模後,祕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而最後,非法集資款項往往都會被大量瓜分、揮霍,被害人損失難以挽回。李有星認爲,在加大對集資詐騙打擊力度的同時,還需完善事前預警干預機制。他建議有關部門完善集資詐騙舉報體系,實行信息動態監測。一方面,投資者可通過查詢,獲得可靠信息,在合理認識的前提下作出判斷,減少投資風險。另一方面,也可對不法分子起到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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