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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2日凌晨1點至3點伊寧市會發生餘震,震級達8.0。”近日,不少QQ空間和知名網站都發出類似的傳言。11月3日,記者從伊寧市公安局獲悉,該局查處一起利用微博散佈謠言的案件,並查處違法行爲人兩名。
據瞭解,11月2日,伊寧市公安局網安大隊在工作中發現,本地網民在微博中謊報“伊寧市將要發生8.0級地震”的信息。民警迅速開展網絡偵查,於當日將嫌疑人劉某和高某帶回審查。
經查,11月2日凌晨1點多,原險情發佈人高某在自己的QQ空間看到了一條關於“難道真會在凌晨1點到3點發生餘震嗎?我不睡了”的信息,便有感而發,編造了關於“伊寧市將要發生8.0級地震”的信息上傳到自己的QQ空間,後被網民轉發。劉某在看到此信息後,又將該信息轉發到騰訊、新浪微博上,被部分網站轉發。
伊寧市公安局副局長酈定明告訴記者,11月1日伊寧縣、鞏留縣交界發生6.0級地震後,該局加大網絡巡查力度,及時發現了利用互聯網等媒體散佈謠言的違法行爲。目前,該局已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違法行爲人劉某、高某進行嚴肅查處。
地震預測信息是如何發佈的?帶着疑問記者採訪了伊犁州地震局監測預報處處長楊永勝。
據介紹,根據《防震減災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的地震預報意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程序發佈。除發表本人或者本單位長期、中期地震活動趨勢的研究成果及進行相關學術交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散佈地震預測意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散佈地震預報意見及其評審結果。
楊永勝告訴記者,地震發生後,自治區地震專家及時趕赴現場進行監測,州地震局、新源地震臺以及伊犁河谷周邊地區都在密切關注地震預測,從目前地震趨勢預報來看,近期內伊犁河谷發生較大餘震的可能性不大,也未接到有關專家的預測報告。
爲此,伊犁州地震局還在新浪微博上註冊了域名:伊犁地震微博。請羣衆不要輕信謠言,更不要傳播謠言,盲目跟從和轉發,會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