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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許哲和劉元由於感情不和協議離婚,兩人婚姻期間育有兩子,大兒子許小天跟隨父親生活,小兒子劉迪由母親撫養。許哲在離婚一年後,與大學同學楊夢重新組織家庭,後因患肺癌去世。許哲名下的一套房產分配成了大家爭論的問題。
楊夢作爲許哲的合法妻子,她認爲自己應當是許哲財產的第一繼承人。許小天在許哲患病住院期間沒有盡到兒子的贍養義務,而對於隨母親生活的劉迪,楊夢說根本不知道有小兒子的存在。而許小天覺得自己和弟弟劉迪都是父親的親生兒子,這套房產應由兄弟二人分得。
解讀 :繼承權,是指繼承人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辦理。
律師說法
天津澗聯律師事務所楊晶律師表示,此案的爭議焦點有兩個,一是關於繼承人的範圍。根據《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許小天、劉迪、楊夢同爲第一順序繼承人。二是遺產的分割。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本着均等的原則。對於楊夢以許小天未盡到贍養義務和不知道劉迪存在等說法,少分或者不分遺產,這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的。許哲所遺留下來的房產,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比例和份額分配給三人。 (記者馬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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