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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爺”監守自盜
違法佔地如此猖獗,國土部門爲何沒有嚴格執法?聽到這個問題,村民說,留莊鎮國土所本身就違法佔地了,還怎麼管別人?
在那羣別墅的北鄰,正是留莊鎮國土資源所。一棟兩層灰白色樓房位於大院內坐北朝南的位置,樓前是一個小廣場。記者來到這裏時,廣場上停放着幾輛轎車和兩輛工程車。據村民目測,國土所佔地大約3畝。
據村民介紹,國土所的辦公樓和別墅羣是同一時間建起來的,也是在基本農田上建的。
一位曾經爲此事持續上訪的村民說,他曾到微山縣國土局反映留莊鎮國土所違法佔地一事,但對方的答覆是:縣裏幾個鄉鎮的國土所都要建辦公樓,已經“打包”拿到批覆手續了。
“這分明是糊弄我!我請他們出具手續,他們始終也沒拿出來。後來的《微國土資信處字【2007】第1號》文件又說那是建設預留地,正在辦理報件手續。”這名村民說,“退一步講,就算這裏是建設用地,難道不是未批先建嗎?”
微山縣國土局副局長楊傳民向記者證實,留莊鎮國土所和別墅佔地至今都未完善相關手續。
據村民反映,留莊鎮國土所佔農田建辦公樓,而微山縣國土局則以罰代管。“每次我們上訪之後,縣國土局都會派人來查,但每次都沒結果。來了都是吃吃喝喝,頂多罰些錢了事。”
記者從微山縣國土局《微國土資信處字【2007】第4號》文件中瞭解到,微山縣國土局對留莊鎮二村別墅佔地每平方米罰款10元,對停車場佔地,每平方米罰款20元。
濟寧市國土資源局早在2007年下發的《濟國土資信查字【2007】第8號》文件認爲,留莊二村在村集體土地未經批准亂劃宅基地,且面積超標,微山縣國土資源局只做了罰款的處罰,處罰不到位,責令微山縣國土資源局依法依紀查處到位。對於留莊二村第二次亂劃分宅基地一事,濟寧市國土局也責令微山縣國土局嚴格按程序對人對事處理到位。
事過幾年,微山縣國土局爲何仍未對這幾起違規佔地事件處理到位?27日下午,楊傳民告訴記者,在處理留莊二村土地違法事件過程中,微山縣國土局和礦產局進行了合併,由於事務較多,對留莊二村的違法違規事件處理沒有到位。如果再接到反映,將繼續處理,直至處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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