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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紅線”怎樣堅守?
郝紀勇說,按照法律規定,對於佔用基本農田搞建設的行爲,國土部門必須督促地方政府拆除在基本農田內的建築設施,並恢復原有種植條件;構成犯罪的,還應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面對違規佔用基本農田卻遲遲得不到處理的局面,村民抱怨說:“這都好幾年過去了,別墅還是別墅,停車場還是停車場。”
記者在留莊二村看到,8棟別墅有的院子院門大開,院子裏不時有人進進出出。在村東的停車場,幾輛大貨車停放在那裏,建築設施仍未拆除。
令人稱奇的是,記者從國土部門官方網站發現,對違規佔地行爲遲遲不能處理到位的微山縣國土資源局,近年來先後獲得“全省國土資源執法模範縣”“全省國土資源管理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微山縣國土資源局局長高海軍在2008年、2009年連續兩年獲得“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先進個人”稱號,2010年度榮獲“全國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
山東省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衛國說,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是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使命。如果國土部門監守自盜、以罰代管,就不可能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更不可能守住“耕地紅線”。
山東省省情研究中心研究員秦慶武說,從近年來有關部門公開通報的土地違法案例來看,不少都是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知法犯法”,如果這種趨勢得不到有效遏制,我國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就很難落到實處,國家糧食安全也無從談起。
李姓村民說:“七八年前,村裏人均8分地,現在人均只有五六分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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