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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中外談判一開始,英法美就提出瞭如下要求:第一,把三國公使到白河口的事告知清朝皇帝;第二,英美使節想專程上京;第三,請清朝皇帝欽派全權大臣在京會談。這之後的咸豐皇帝加派前長蘆鹽政崇綸到大沽,專門負責談判事務。並指示說,談判時不得稍許退讓。
1854年11月3日,麥蓮與包令與崇綸見了面。此時的英美公使在崇綸面前各自亮出了自己的修約清折。英國18條,美國11條,法國代表沒有遞清折,反正英美獲得的,就是它獲得的,不遞也無妨,在後面等着吃現成的。英國的18條清折,不外是前面所列克拉蘭敦給包令的那九款修約訓令。美國的11條清折,除了細節與某些具體條款外,與英國的18條差別不大。
問題在於:英美清折第一條就要了咸豐皇帝的小命:外國公使駐京?這太可怕了。咸豐從清折裏挑出了最沒勁的三條,算是對三國所施新恩:民夷相爭嘛,可以答應你們秉公辦理;上海外商賠錢了?可以考慮免欠稅;廣東茶葉濫收內地稅?也可以考慮由兩廣總督查辦。同時他指示崇綸,讓洋人回廣東去,他們的清折,“即行擲還”。
英美法三國公使聽聞“即行擲還”的消息,一下子回了廣東。
而此時的葉名琛正給咸豐皇帝寫密摺呢:如果三國公使再到天津,無論要求何事,都請直隸總督飭令他們回粵,由我來教訓。
三國公使回廣東後,不再向葉名琛提出見面的要求。他們各向政府彙報,對清政府不用兵不行了。美國公使甚至提出三國聯合用兵。
對此,英國的回覆是:咱們正跟俄國進行克里米亞戰爭(1853年,俄國爲控制博斯普魯斯和達達尼爾海峽,對土耳其開戰。不久,英法與土耳其結盟,並於1854年對俄國宣戰)呢,海軍暫時不能挪用。美國的回覆是:總統反對這等炮艦外交,再說戰爭權在國會手裏,總統沒權哪。於是乎,1854年的這場修約,以三國集體流產而告終。
兩年多後,美國新任駐華委員伯駕在獲得英法兩國外交部領導克拉蘭敦和瓦爾斯基的大力支持後,於1855年年底到達香港上任。
1856年1月19日,伯駕照會葉名琛,要求在省衙門會見總督,並且面遞國書。1月31日,葉名琛回覆伯駕說,他沒有時間。3月8日,伯駕再次照會葉名琛,請他再訂個見面日期,聲言除了呈遞國書外,還要面商五口之事及其他要事,葉名琛不理睬他。5月2日,伯駕第三次照會葉名琛,提出修約上京等事。葉名琛遲至6月30日纔回復說:你的意思我轉奏皇上,關於北京,勸您還是別去了。前年麥蓮在大沽,不就被攆回來了嘛,你此時再去,更沒用了。伯駕於是聯繫三國公使,希望一塊兒帶軍艦前往直隸。法方回答說:一條船也沒有。英方回答說:駐華海軍司令西馬縻各釐說,他沒有接到政府任何命令使他能把任何海軍力量提供給包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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