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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爺”監守自盜
違法佔地如此猖獗,國土部門爲何沒有嚴格執法?聽到這個問題,村民說,留莊鎮國土所本身就違法佔地了,還怎麼管別人?
在那羣別墅的北鄰,正是留莊鎮國土資源所。一棟兩層灰白色樓房位於大院內坐北朝南的位置,樓前是一個小廣場。記者來到這裏時,廣場上停放着幾輛轎車和兩輛工程車。據村民目測,國土所佔地大約3畝。
據村民介紹,國土所的辦公樓和別墅羣是同一時間建起來的,也是在基本農田上建的。
一位曾經爲此事持續上訪的村民說,他曾到微山縣國土局反映留莊鎮國土所違法佔地一事,但對方的答覆是:縣裏幾個鄉鎮的國土所都要建辦公樓,已經“打包”拿到批覆手續了。
“這分明是糊弄我!我請他們出具手續,他們始終也沒拿出來。後來的《微國土資信處字【2007】第1號》文件又說那是建設預留地,正在辦理報件手續。”這名村民說,“退一步講,就算這裏是建設用地,難道不是未批先建嗎?”
微山縣國土局副局長楊傳民向記者證實,留莊鎮國土所和別墅佔地至今都未完善相關手續。
據村民反映,留莊鎮國土所佔農田建辦公樓,而微山縣國土局則以罰代管。“每次我們上訪之後,縣國土局都會派人來查,但每次都沒結果。來了都是吃吃喝喝,頂多罰些錢了事。”
記者從微山縣國土局《微國土資信處字【2007】第4號》文件中瞭解到,微山縣國土局對留莊鎮二村別墅佔地每平方米罰款10元,對停車場佔地,每平方米罰款20元。
濟寧市國土資源局早在2007年下發的《濟國土資信查字【2007】第8號》文件認爲,留莊二村在村集體土地未經批准亂劃宅基地,且面積超標,微山縣國土資源局只做了罰款的處罰,處罰不到位,責令微山縣國土資源局依法依紀查處到位。對於留莊二村第二次亂劃分宅基地一事,濟寧市國土局也責令微山縣國土局嚴格按程序對人對事處理到位。
事過幾年,微山縣國土局爲何仍未對這幾起違規佔地事件處理到位?27日下午,楊傳民告訴記者,在處理留莊二村土地違法事件過程中,微山縣國土局和礦產局進行了合併,由於事務較多,對留莊二村的違法違規事件處理沒有到位。如果再接到反映,將繼續處理,直至處理到位。
“耕地紅線”怎樣堅守?
郝紀勇說,按照法律規定,對於佔用基本農田搞建設的行爲,國土部門必須督促地方政府拆除在基本農田內的建築設施,並恢復原有種植條件;構成犯罪的,還應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面對違規佔用基本農田卻遲遲得不到處理的局面,村民抱怨說:“這都好幾年過去了,別墅還是別墅,停車場還是停車場。”
記者在留莊二村看到,8棟別墅有的院子院門大開,院子裏不時有人進進出出。在村東的停車場,幾輛大貨車停放在那裏,建築設施仍未拆除。
令人稱奇的是,記者從國土部門官方網站發現,對違規佔地行爲遲遲不能處理到位的微山縣國土資源局,近年來先後獲得“全省國土資源執法模範縣”“全省國土資源管理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微山縣國土資源局局長高海軍在2008年、2009年連續兩年獲得“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先進個人”稱號,2010年度榮獲“全國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
山東省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衛國說,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是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使命。如果國土部門監守自盜、以罰代管,就不可能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更不可能守住“耕地紅線”。
山東省省情研究中心研究員秦慶武說,從近年來有關部門公開通報的土地違法案例來看,不少都是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知法犯法”,如果這種趨勢得不到有效遏制,我國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就很難落到實處,國家糧食安全也無從談起。
李姓村民說:“七八年前,村裏人均8分地,現在人均只有五六分地了。”(記者婁辰)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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