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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1月9日訊(記者王金強通訊員張恆武馬慧超)樂陵市汪某夥同周某,在運輸途中,將27噸價值40餘萬的皮棉藏匿,汪某潛逃六年後被抓獲。
2005年11月份的一天,樂陵市周某找到同村的汪某,告訴他自己有一個發財大計想和汪某分享。周某說,他通過配貨站在武城縣聯繫了一車皮棉,等到運輸時,只要汪某將押車人員騙下車,就可以將貨物拉走倒賣,事成之後會分錢給汪某。見汪某有些遲疑,周某說他已經準備了假車牌和假駕駛證,事後肯定不會被任何人找到,汪某答應了。
大約晚上11點,二人在棉廠辦公室辦好手續,將27噸皮棉裝載完畢,棉廠一名押車人員上車後,三人便上路了。
第二天,運棉車行駛到樂陵南部時,周某突然提出要去附近維修一下輪胎,讓汪某帶着押車人先去吃飯。汪某便帶着押車人去了附近一家飯店。吃到一半的時候,汪某說去看看車修好沒有,便出了門。
押車人尋找二人未果,便報了警。公安機關迅速將周某抓獲,但汪某卻舉家外逃下落不明。“清網行動”以來,武城縣公安局發現了汪某的行蹤,2011年10月28日,在滄州鹽山縣某養雞場將汪某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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