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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發錯的米索前列醇片。 |
懷孕兩個多月的孕婦鄭某瑩到汕頭婦產醫院保胎,卻吃下了三顆護士錯發給她的墮胎藥———米索前列醇。9日下午,羊城晚報記者在汕頭婦產醫院四樓31房采訪了仍在這裡住院的孕婦鄭某瑩。
被吃墮胎藥後
點滴又打針補救治療20多天
據鄭某瑩說,懷孕兩個月的她因為陰道有少量出血到汕頭婦產醫院看病,在醫生的建議下住院保胎。保胎三天,不再出血。10月9日上午,一名醫院護士來到她住的單間31床,給了她三片藥,鄭某瑩吃下藥後不久覺得手心、腳底發熱,此時,發藥的護士神色緊張地跑進來問她藥吃了沒有?她回答說吃了。護士沒說什麼,匆匆走了。鄭某瑩覺得奇怪,查看了藥片外包裝上的藥名———米索前列醇,打開筆記本電腦上網查,這一查嚇了她一跳:這是墮胎藥。鄭某瑩的家屬立即找醫生質問,科室醫生、護士承認是護士錯把11床的藥發給31床的鄭某瑩了。
據鄭某瑩說,隨後醫院對她進行補救治療,不間斷地打了三天三夜的點滴,每天打三次針、連打十多天。20多天後,B超結果是胎兒存活。然而,鄭某瑩一直很忐忑:吃藥時胎兒纔兩個多月,正是發育的關鍵期,這時候吃下墮胎藥對胎兒的健康會不會造成影響?畢竟胎兒存活並不說明胎兒的健康沒有受影響。鄭某瑩及家屬認為,醫院護士出錯,醫院必須負責任。如果胎兒健康受影響,醫院也必須負責任。
胎兒出生之後
經鑒定是醫院的責任願承擔
前天下午,羊城晚報記者就鄭某瑩一事采訪了汕頭婦產醫院。汕頭婦產醫院服務總監鄭智畏稱醫院主管業務的副院長鄭群正在做手術,由他接受采訪,介紹情況。
鄭智畏說,10月9日,護士發錯了藥,幾分鍾後護士自己就察覺了。之後醫院馬上進行對癥處理,保胎。臨床觀察25天,彩超確認保胎成功,胎兒存活,形態正常。據鄭智畏介紹,米索前列醇不會產生體內蓄積,也不會致畸致癌。他說,副院長鄭群查閱了中國藥典中的臨床用藥須知,也查閱了中國國家基本用藥的醫藥數據中心,數據中心對該藥是這樣述說的:“米索前列醇為第一個合成的前列腺素E1……一般生殖毒性試驗結果表明,劑量增至每天10mg/kg在大鼠未顯示有致畸作用,對小鼠無致癌作用。”據鄭智畏說,至11月8日,鄭某瑩住院費為8713.72元,鄭某瑩支付1500元,其餘的都先由醫院掛賬。
鄭智畏還表示,醫院護士出錯,醫院承認。如果胎兒出生後有問題,醫學鑒定是由於醫院用錯藥引起的,醫院願意承擔相關責任。但與醫院過錯無關的,醫院不可能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