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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小女孩在路邊哭泣,一中年男子假裝好心,說幫她找家人,卻把孩子帶至立交橋底的綠化帶中,光天化日之下,強姦小女孩兒,沒想到此舉恰好被坐在公交車上經過此地的市民發現並報警。近日,這名男子被廣州中院以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判處無期徒刑。
小女孩走失忽遇變態色魔
判決書顯示,現年48歲的魏煥成是湖北天門市人。據其侄女介紹,魏煥成去年5月來到廣州後,和幾個老鄉住在出租屋裏,做些裝修的散工,平時話很少,比較內向。
法院查明,今年4月5日15時許,魏煥成經過廣州市海珠區池滘西大街榕樹頭邊廣州大道南綠化帶時,見到一名年僅3歲5個月的女童小英(化名)獨自一人在路邊哭泣。見此,他以帶小英去找奶奶爲由,將她帶至海珠區南洲路一家醫院的門口,抱着她坐在臺階上猥褻。之後,他又將小英帶至醫院對面的南洲立交橋底綠化帶附近實施強姦,致小英出血受傷。經法醫鑑定,小英的處女膜新鮮破裂,損傷屬重傷。
據警方現場勘查,案發現場位於廣州大道與南洲路交界處的正西側,該處爲一個大型立交橋的交匯處,來往車輛較多。現場中心位於廣州一家醫院南邊高架橋底的一處花基中,該處花基種有一些濃密及比較高的植物,正常情況下無行人從這裏穿行。通過司法鑑定DNA,犯罪嫌疑人被鎖定爲魏煥成。
家長上班疏於看管引悲劇
小英的親人證實,4月5日15時許,其在池滘西大街附近的工廠上班時,將小英放在門口玩,十多分鐘後,就找不到孩子了。後來,其在門口及一家醫院附近找,仍無結果,但在返回工廠的路上卻發現了她。
“當時她褲子上有血,就問她什麼事,小孩就說帶她回去洗一下,當時她穿的鞋子也不見了,身上衣服很髒,滿身都是土,隨後我們就帶她到附近的醫院。”家屬稱,其以前也將小孩放在門口玩,沒有出過事。
市民公車上目擊連忙報警
市民陳某紅回憶,案發當日下午4時左右,她坐在230公交車上,當走到南洲路與廣州大道交界高架橋底立柱旁時,看見一名男子趴在那裏,而其身下好像有一名小女孩伸出雙手在晃動,而那名男子在抖動下身,不久公交車就往前開動,一直去到廣州大道南洲北路口,她覺得情況不對勁兒,就報了警。陳某紅還稱,她看見那名男子上身穿着一件深藍色或黑色上衣。
警方調取周邊監控錄像發現魏煥成有重大作案嫌疑。案發次日,警方布控抓捕行動,將魏煥成的侄女請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當晚8時30分許,魏煥成到公安機關詢問其侄女是否被抓走時,警方確定魏煥成是嫌犯,立刻拘傳。
檢方隨後以魏煥成犯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庭審時,魏煥成對指控的事實及定性均無異議。
廣州中院審理後認爲,魏煥成姦淫、猥褻不滿14週歲的幼女,構成強姦罪、猥褻兒童罪,應數罪併罰、從重處罰。犯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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