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日前推出加強隊伍管理監督長效機制建設新舉措,規定:各級黨委政法委和政法機關工作人員在執法司法活動和工作中嚴格執行“四個一律”的禁止性要求,即: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律師吃請、娛樂、財物的,一律停止執行職務;利用職權插手案件辦理影響公正執法的、濫用職權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律調離執法崗位;徇私枉法、貪贓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隊伍;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規定依據中央政法委要求和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政法工作實際,對“四個一律”要求在內容上進行了細化,對執行程序進行了明確,使之與執行相關紀律規定做到相互銜接,便於執行。旨在通過“四個一律”要求,把從嚴教育具體化、制度化,積極促進政法機關工作人員強化紀律意識、責任意識、政治意識,做到在加強思想教育和嚴格管理的同時,切實維護紀律嚴肅性,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確保紀律得到有效執行。
今年以來,政法各部門把實績考覈作爲推動工作的重要手段,細化管理、強化監督、硬化任務,實現考覈動態化、任務指標項目化、獎勵懲處制度化,制定了“月排名、季通報、年考覈彙總”制度,確保執法的公正和工作的積極性。全市政法幹警建立了執法業績檔案,作爲對幹警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據。從思想認識、嚴格警紀、從優待警、首辦責任、問責追究等方面確定剛性措施,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了責任,壓實了擔子。特別是對羣衆反映的執法問題,市委政法委組織人員詳細調查,發現幹警在辦案過程中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的嚴肅處理,決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