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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體檢復查後,宋江明的4次驗血結果顯示,其血紅蛋白的測量值均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的規定。 |
11日下午,山西省長治市行政機關招考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長治市公務員考試『狀元』宋江明因體檢不合格被拒收一事做出回應。今日,宋江明對人民網記者介紹了他對此回應的看法:『政府的回應沒有對體檢的細節作出具體的澄清,也沒有公開體檢報告,我的疑惑還是沒有解開。』
宋江明說:『政府的回應很快,說明足夠重視。但是,政府的回應沒有對體檢的細節作出具體的澄清,也沒有公開體檢報告,我的疑惑還是沒有解開。我相信我的身體是健康的,我仍然期待政府能夠就此給予細節上的說明。』
山西長治市的官方回應中介紹了宋江明的體檢過程嚴格執行了國家有關規定,醫院和政府簽定了《體檢責任書》,體檢醫生也經過了培訓,並且紀檢監察部門對體檢的全程進行了監督。回應中提到斷定宋江明體檢『不合格』的依據是『根據醫院的體檢結果,宋江明有五項體檢指標異常,其中一項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第三條規定的不合格情形。』
對此,宋江明說:『文中提到五項體檢指標異常,但是到底是哪五項異常,又是哪項不合格,以及其他一些細節,希望相關部門加快調查進度,能在媒體和公眾的監督下,盡快讓我進行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