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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瀋陽11月13日電(記者範春生)遼寧鑫晟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淑娟從銀行取完錢後,被兩名案犯用鐵錘擊打頭部致死,47萬餘元鉅款被搶走。記者13日從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處獲悉,此案終審完畢,兩名兇手因搶劫罪已被執行死刑。
遇害時45歲的張淑娟,是阜新市人大代表、市政府法律顧問團成員、“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她還擁有阜新市人民滿意律師、阜新市十大傑出律師等一系列榮譽稱號。致其死亡的李宣、代玉偉分別是錦州人和葫蘆島人,近幾年因賭博欠下大量外債,就醞釀到銀行搶劫取鉅款的儲戶。他們更是把目標鎖定爲取大額現金的單身女性。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6月15日7時許,李宣、代玉偉攜帶事先買好的錘子乘出租車從外地來到阜新,在一家銀行踩點時發現張淑娟提着銀行的取款袋出來,兩人於是打車跟着。張淑娟又到另一銀行取款,兩人又打車繼續跟着,一直尾隨至案發現場。當日11時許,當張淑娟剛按下辦公場所的上樓電梯按鈕時,跟在張淑娟身後的二人持錘子照張淑娟的頭部擊打數下,致張淑娟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兩人劫走現金47萬餘元和裝有現金6900元的挎包逃離現場。
案發53個小時後,阜新警方將李宣、代玉偉抓獲。
兩名案犯在落網後還交代:2008年3月20日,曾攜帶兩把錘子到錦州市中央大街某銀行跟蹤取款人康某,後在康某家樓道里對其進行錘砸,致康某重度顱腦損傷死亡,劫取現金30萬元逃離。
法院認爲,被告人李宣、代玉偉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二被告人的行爲均已構成搶劫罪。爲此,分別判處死刑。
此案後經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複覈覈准,最高人民法院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阜新中院法警於是對李宣、代玉偉執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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