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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晚,廣州一名女子駕車撞上一輛出租車,致車內乘客受傷。女子下車後沒有道歉,反而稱“沒錢就是可恥”,“你們這些農民工就是可恥”。交警趕到現場後,該女子拒絕酒精測試,並表示“認識市領導”。交警部門次日確認其系醉駕(11月11日大洋網)。
在單行道上飛速逆行,並撞上正常行駛的出租車,誰是誰非一目瞭然。但這位肇事司機不僅不乖乖接受檢查,反而理直氣壯。有意思的是,此時交警也沒了執法的威嚴,就算圍觀羣衆一再要求,“現場多名交警人員也沒有進一步行動”。可見,面對豪車,交警們似乎有些膽怯。報道說,事故後10分鐘交警就到現場,但兩個多小時後,肇事司機才“在親友陪同下被交警帶到醫院進行抽血檢驗”。這“待遇”,真讓人羨慕,不知算不算是在浪費公共資源。
在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面前,交警爲何不能一視同仁?這其中存不存在執法因人而異的問題,請廣州交警部門給出解釋。
□劉昌海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