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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店法庭法官在軍店鎮軍馬村男青年任某病床前開庭。
湖北省房縣人民法院軍店法庭位於房縣城鄉結合部,轄區人口9萬。法庭有2名法官和2名書記員,年收案件在350件左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全庭乾警圍繞『化解小糾紛,辦好小事情,做好小文章』,從細微處著眼,在訴前調解、巡回審判、審執對接和多方聯動上傾注心血,多舉措、全方位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
訴前調解,能動司法化糾紛
一般來說,案件沒有進入訴訟程序,法庭可以不予理會,也不用去主動攬事,但軍店法庭卻不是這樣,有人說他們是『主動找事做』。
對此,該庭庭長景大喜有另一番理解,他說:『天天與老百姓打交道,群眾急需要解決的就是雞毛蒜皮的家長裡短,鄉親們遇到了小問題我們不主動出面,最後釀成了大事還是要我們來解決,解決的難度會更大,不如我們早出面早解決,還能增進與群眾的感情,贏得信任和理解。』
今年6月,軍店鎮雙柏村村民任某因稻田放水問題與張某發生糾紛,雙方互相撕扯並發生肢體衝突後不了了之。事隔幾日張某突然失語,並比畫表示失語跟日前與任某發生的撕扯有關。張某多次找到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解決,見人就伸出五個指頭表示要求對方賠償5萬元,對此任某拒不接受,張某的親屬便把任某的家門堵住,雙方的矛盾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
因張某失語的原因無法鑒定,糾紛如何化解,基層組織和相關部門亦不知如何是好,欲動員他到法庭起訴。獲知這一情況,軍店法庭主動參與進來,進行訴前調解。法官們了解了案件的來龍去脈後,幫著雙方分析利弊,耐心細致地解釋溝通,做『背靠背』、『面對面』的工作,最終雙方達成了由任某一次性賠償張某1.5萬元的協議,並當場履行。
今年1至10月,該庭通過訴前調解,共化解糾紛60餘件,避免了大量的民事糾紛進入訴訟環節,當事各方經法庭調處後心平氣和,重歸於好,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巡回審判,為民司法獲好評
『陳主任,你們村三組王老太告兒子不養活她的案子想放在你們村委會開庭,請你支持一下,安排個開庭場所,順便請幫忙通知周圍的鄉親後天都去旁聽。』每次巡回開庭,景大喜都要提前三天和基層組織負責人聯系。
今年9月,軍店法庭受理的窯淮鄉界山村三組王老太告兒子劉某贍養糾紛一案,因王老太年事已高,且當時正處於農忙時節,為了不影響當事人和旁聽群眾的正常農業生產,承辦法官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在當地村委會對該案進行了審理,並促成了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當天,參與旁聽的群眾有50多人,有個老大爺說:『這樣的開庭以後要多來些,這次讓我的幾個子女都受了教育!』
何止是開庭,何止是調解,巡回上門辦案,法官的辛勞換回的是群眾的滿意、認可、感激和贊譽!
至今仍躺在床上的軍店鎮軍馬村男青年任某,對該庭法官心存一份感激。2009年7月,他在工作時受傷造成一級傷殘癱瘓在床,妻子起訴離婚。今年3月17日,承辦法官來到其家中化解他們夫妻之間的分歧,雖然最終夫妻離異了,但法官在調解時對任某的傷殘做了充分考慮,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和任某工傷後獲得的殘疾賠償金全部歸任某所有。庭審結束後,任某和他的父母對法官一再言謝。
今年以來,該庭在轄區村居、社區開展巡回立案、開庭、回訪達80餘場次,為邊遠地區當事人節省了各種費用近3萬元,拉近了與群眾之間的距離,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審執對接,柔性司法顯威嚴
今年10月26日,左腿截肢的窯淮鄉界山村村民陸玉梅,從房縣人民法院院長肖玉玲手中接過3萬元司法救助資金時熱淚盈眶。
2008年3月的一天,陸玉梅順路乘坐鄰居楊開成的三輪車不幸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左腿截肢。楊開成也摔成三級傷殘,妻子、兒女遠走他鄉,他孤身一人守著兩間舊土房度日,原來同意賠償陸玉梅的3萬元也無法到位。為此,陸玉梅多次到縣有關部門信訪。
今年6月,楊開成因高速公路佔地得款6萬餘元,軍店法庭得到這個情況後,馬上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庭,經過細心調解,雙方當事人在哭訴自己不幸的同時,都理解對方生活的艱辛和執行法官的良苦用心。最終,陸玉梅做出讓步,楊開成當天下午就將28000元現金交到法官手裡,雙方當事人含著淚在執行和解協議上簽了字,一起多年的執行信訪案就這樣化解了。
案件雖然結了,但景大喜等人並不感覺到輕松,心中覺得還有一塊沈甸甸的石頭壓得透不過氣——失去了一條腿的陸玉梅得到的那點補償太低了,她今後怎麼生活?為此,在前後幾個月的時間裡,該庭的法官多次寫報告為陸玉梅申請司法救助資金。幾經周折,上級主管部門終於批准了對陸玉梅進行3萬元救助。
為避免當事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將有價值的財產轉移,造成判決生效後已一貧如洗的假象,軍店法庭認真對被告可供執行財產做詳細的調查,謹慎而又大膽適用訴前、訴訟財產保全,今年采取訴訟保全的案件有15件,涉案金額60萬餘元。這樣,既容易促成調解,又能確保順利執行,及時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法律的公正和尊嚴,很好地消除了一批信訪隱患。
今年以來,軍店法庭不僅通過訴訟調解促成當庭履行,而且還在執行過程中加大力度,和解執行了一大批多年積案。截至目前,該庭通過調解促成當庭履行的案件和執行和解案件達120餘件。
多方聯動,訴調對接效果好
去年12月30日下午3時43分的一場大火,讓在軍店做生意的兩位鄰居反目成仇。
重慶籍男子李洪明從2002年開始便在軍店鎮做被套加工生意。房縣化龍鎮村民何偉元也一直在該鎮做建材生意。因何偉元的倉庫緊鄰李洪明租的被套加工車間,故雙方關系一直不錯,且常有來往。
李洪明的被套加工車間放有大量的棉花及半成品被套,2010年12月30日下午因停電後又突然來電的緣故,加工車間突然起火,由於車間內可燃物較多且未得到及時控制,火勢向四周蔓延,大火將何偉元倉庫內的塑料建材及部分房屋燒毀。何偉元認為是李洪明的加工車間失火導致自己的財產損失,要求李洪明賠償自己各項財產損失共計20458元。而李洪明認為火災不是其故意引起的,且何偉元誇大了財產損失,只答應賠償2000元。
經軍店鎮綜治辦多次協調,矛盾仍未化解。今年8月,何偉元將李洪明告上法庭,要求李洪明賠償自己各項財產損失共計20458元。
軍店法庭立案受理後,景大喜親自承辦並認真分析案情。查明該案原告何偉元因火災確實導致財產受損,但具體損失多少因塑料建材已被燒毀,何偉元無法提供確鑿的證據,如果簡單作出判決,可能合法但不合乎情理,容易誘發其他不良後果。
於是,景大喜多次邀請鎮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聯合商量對策,經過各方不懈努力,當事雙方最終在軍店法庭調解室達成一致意見,李洪明當庭支付何偉元各項財產損失6000元,何偉元主動放棄其他訴訟請求,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