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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郭雪飛)年至花甲的楊某因母親的房產手續問題與親妹妹楊女士發生糾紛,雙方在爭執中,致楊女士輕傷。記者今日獲悉,楊某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公訴至石景山法院。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0年7月,楊某在妹妹楊女士家中,因母親的經濟適用房房產手續問題與妹妹發生糾紛。楊某拿着房產手續文件準備離開時,將上前阻攔的楊女士摔倒在地,致其頭面部、肢體、骶尾部軟組織損傷,第四尾骨骨折,經鑑定爲輕傷(偏輕)。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楊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提請法院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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