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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81歲的老太自焚後 ,家屬在現場痛哭。資料圖片 |
2011年11月3日下午2點23分,市消防支隊接火警電話,在嵩山路與二環支路交叉口東北角一建築內發生一起火災,中原區消防大隊立即出動兩部消防車、16名官兵於2點35分趕到現場滅火。經過消防官兵撲救,2點44分火災被撲滅。消防官兵在清理火災現場時房屋內發現一具屍體,後經證實,屍體是王好榮母親王劉氏。
火災事故發生後,二七區委區政府、鄭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趕赴現場進行指揮,並立即安排相關部門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目前,火災及死亡原因公安、消防部門正在進行調查、核實。
該著火建築位於嵩山路與二環支路交叉口東北角,此地歸屬為五裡堡街道辦事處王立砦社區第二村民組的集體所有,屬於周口市沈丘縣周營鄉趙寨村村民王好榮違法所建。2000年王立砦第二村民組將該地塊以租賃方式交由王好榮使用。王好榮在無土地使用證、建築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建房,建築面積588平方米,屬於違法建築。
此地屬鄭州市黃河路下穿北編組站征用地塊。黃河路下穿北編組站工程是2010年鄭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大民生工程,經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土地局批准,市市政工程建設中心負責承建。現黃河路下穿工程拆遷任務已基本完成,該工程西段涉及王好榮的無證違法房屋遲遲未拆遷,已嚴重影響工程建設,致使整段工程處於停工狀態。王好榮的違法建築不僅違法,而且嚴重影響黃河路下穿北編組站工程建設,為早日完成拆遷,鄭州市市政工程建設中心協調村民二組做出了讓步,同意參照鄭政文(2009)127號文件將該房屋補償款及其他補償、補助費全部支付給王好榮本人,但王好榮提出按合法有證的標准進行賠付,或按等價值的現房進行賠付的無理要求,拒收補償款、拒不搬遷。
2011年9月10日,市城鄉規劃支隊依法委托二七區城市管理執法局依法處理,區城管執法大隊嚴格按照執法程序向王好榮送達了違法建設拆除告知書,9月13日依法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但直到目前,該違法建築依然沒有拆除。沒有想到的是,11月3日下午,該建築九間平房的從西數第二間房屋(王好榮母親王劉氏平時一直居住在此房間的內間)發生火災,造成王好榮母親王劉氏死亡。
火災發生後,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二七區委、區政府又專門組織市黃河路下穿北編組站項目部、二七區建設局、五裡堡街道辦事處及王立砦社區村民二組共同組成群眾思想工作組,一邊專門給王好榮家屬安排賓館居住,一邊派專人趕往王好榮家鄉周口市沈丘縣周營鄉趙砦村,邀請其家鄉親屬與相關鄉鎮村乾部趕赴鄭州,安撫王好榮家屬並耐心地對其家人做思想勸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