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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我就做着愛情美夢。上學那陣我天天看張愛玲、李碧華、張小嫺的文字。我特別特別想像書裏的女主人公那樣,邂逅一段讓自己刻骨銘心的愛情,即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後來我就開始了無止無休的暗戀。現在想起來,那段時光並不是我生命的暗河,卻是最閃亮的日子。他是我的語文老師。陽光灑在他身上,金黃色光暈襯托得他的身材更加高大。他的嗓子富有磁性,聽他朗讀課文,竟然讓我渾身都起雞皮疙瘩。這是我對他的第一印象。
班上很多女孩喜歡他。我們一起分享這種快樂,比如他夾着公文包的大步凜然的瀟灑模樣,那一頭層次分明的偏分,還有他的嗓音、喉結……
但是沒有一個人像我,愛他那麼深。我拼命學語文,不是爲了分,而是覬覦語文課代表。因爲那樣,我就能隔三岔五去他辦公室幫他判作業登成績冊了,就能擁有更多獨處時光。
可自尊心害人。很長一段時間,每次我們倆在樓道里擦肩而過,我都會目不斜視。即使他叫住我,我都不願意露出一個笑臉。過於強大的自尊心束縛着我。哪怕一萬隻毛毛蟲撩動心絃,我也不能讓自己打開心門。
直到我快畢業了,我才發現這段美夢就要結束了。我第一次想到,我可能再也不會看見他了。想到這裏,我傷心極了。班上組織了晚會,他被同學們拱到臺前唱歌,我才知道他這麼羞澀,臉紅紅的,眼睛亮晶晶的。
那天演出結束,班長說他在辦公室等我。我懵懵懂懂地過去了,然後站在他身邊。他坐在那喝茶水,拿出來一個盒子,說這幾年當語文課代表挺辛苦的,送我。我打開一看,是支鋼筆。我對鋼筆沒有任何感情,但這支筆我一直珍藏着,沒有用過一次。他說以後要我好好學中文,我基礎好,以後可以當老師。其實我早就聽不清他說什麼了,只是一直低着頭,像是被他教訓。然後我記得出了門,回到教室拿起書包回了家。
這是我最後一次見他。之後我再也沒有勇氣去學校找他。從辦公室到教室的距離只有幾百米,從我家到學校的距離也不過兩站地,可我知道,我們之間的距離又何止這幾百米呢。那道門我跨出去,我就不會再回來了。我後悔,爲什麼那天不好好看看他,讓他的樣子在我心裏更深一些。
暗戀很傻很單純。
原來我一直覺得自己不孤單。我馬不停蹄地追逐着愛,即使沒有得到愛,但讓那個人住在了我心裏。後來我上了大學,姐妹們跟我說,餅乾你這麼漂亮,一定要好好戀愛一場啊。
我找不到那種怦然心動的感覺了。當時身邊追求我的男孩並不少,也有條件不錯的。有個男孩送花給我的次數差不多快趕上我上課次數了,但我還是不爲所動。姐妹們都問我怎麼了,我什麼都沒有說。
我還是愛看書,連續幾天不出門賴在牀上看那些令人心動的故事。在書裏,我完成了一場又一場的戀愛,只不過轉換了不同時空。後來我又愛上了看電影,泡咖啡館,怎麼說呢,文藝女青年的路我幾乎都走了一遍,而且至今還在這條路上游蕩着。
有時候我覺得,我是不是過於強調感覺,強調內心世界了。因爲這讓我和身邊人有點格格不入。你看她們很多人戀愛、分手、又戀愛、又分手,愛得死去活來的好幾次,只有我原地踏步。看着我天天一個人走來走去,有人懷疑我是不是對女生感興趣,每次我都苦笑說,是啊是啊。
那時的夢裏,男主角也多是他。想知道他怎麼樣了,有沒有想起那個天天低着頭的課代表。後來我聽同學說,他結了婚,有了孩子,身體也發福了。還沒聽完,我就讓同學閉嘴。我不想聽到這些,我希望一切都不變。
完美主義者往往都不太幸福。
我承認,我把一切想得過於完美了。可是阿德,現實如此殘酷,我沒有能力改變,我能做到的,也許只有守住內心,爭取眼前的這一點完美吧。
後來我大學畢業了,仍然一個人。我也從花季少女慢慢過渡到了剩女行列。身邊人開始覺得你歲數小,覺得不搞對象眼光高,後來也就真的着急了。尤其是我媽,說朋友家的女兒都生完孩子上班了,你怎麼連個對象都領不回來呢?她甚至教我怎麼打扮,想帶我去買些性感點兒的衣服。可是阿德,我就喜歡T恤衫加牛仔褲,這是我自己的風格,如果爲了一個男人賣弄風騷,我做不到。你看,我的自尊又爆發了,呵呵。
外界環境會蠶食我們的堅持。如同逆水行舟,你沒力氣把住舵,那就順流直下。
去年“十一”,我遇到了大可。我們是KTV認識的,那是朋友爲我安排的一次相親。他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但也不反感,就像是杯白開水。
後來我就把他忘了。直到那年光棍節沒有人陪我,我無所事事在網上聊天,突然發現他在線,就留言祝他節日快樂。然後他問我最近如何,我說一個人,怪寂寞的。他馬上給我打來電話,帶我吃了晚飯。那陣晚上颳大風,他還給我多帶了件外套。
也許就是這個舉動讓我決定和他在一起吧。白開水是沒有味道,但是人渴的時候,第一反應還是會想到它。我們倆戀愛了,他沒有表白,我也沒有答應。可我能感覺到大可牽我手、吻我、擁有我時的緊張,可我不知道怎麼了,這些動作都被一筆輕輕劃過了,沒有任何的驚喜和心悸。
不可否認,大可對我挺好的。好到後來讓我一直在質疑自己,爲什麼碰到這麼靠譜的對象,爲什麼感動不能進化成愛,然後堅定地走下去。我上班離家遠,他就湊錢買了輛車,天天送我上下班,我睡得晚,又愛胡思亂想,晚上總是失眠,他就給我磨黑芝麻粉。我說超市有賣的,他說自己做的放心。我看着他笨拙得撒了一地,頭上身上都是的樣子就想笑。
有人說,找個你愛的不如找個愛你的。這讓我嚐到了甜頭。朋友知道我戀愛了,都恭喜我,也羨慕我,說大可對你真好,出門都幫你帶着手套。
可你不知足,那個自尊心又在蠢蠢欲動了吧。
夜深人靜我也經常想這個問題,覺得既悲傷又羞恥。羞恥自己爲什麼對這樣一個男人了無興趣,甚至在牀上我都不願意給他一個結實的擁抱,也悲傷自己的選擇,爲什麼要用一個不愛的人填充自己寂寞的心。
我甚至給了自己一個時間表,把戀愛看做實驗。如果沒有分手,那麼我就和大可在一起,如果分手了,那就證明我的自尊還是那麼強大。
我把最後期限定在今年十一月。我一直懷着這樣的想法,想提出和他分手。畢竟大可年紀也不小了,他是認真的,認真得讓我膽怯了。
可我不知道怎麼提出來更合適,是在飯桌上,沙發上,還是牀上。這些地方都留下了我們的痕跡、氣味和頭髮。特別是今年的光棍節又到了,我能感到每逢這個時候一個人的絕望感,就像是下水道里的水藻,散發着淡淡的腥臭。一個人,永遠沒有指望的生活,我真的怕了,我害怕回到一個人吃泡麪的日子,一個人被鎖在門外的日子。我需要一個男人。
光棍節那天,我和大可去了酒吧。這本不該屬於我們的節日,大可卻希望我們能慶祝一下。是啊,戀愛一週年的日子選在了這天,不知道是不是老天開了一個玩笑。
我看到了無數寂寞的臉,還有那些妒忌的表情。我想笑,覺得可笑,因爲我的心裏不也跟他們一樣,長滿了寂寞。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我成了夜場裏的精靈,大聲叫囂:大可,你愛我嗎?爲什麼你要對我這麼好?大可抱着我,說我醉了,阿德,我沒醉。
可我心累了。從酒吧回來我一直在發燒。我希望這場病來得更猛烈些,讓我徹底燒糊塗,或者燒清醒。大可害怕,拉我去醫院,我說我在贖罪。
我覺得自己很賤,一邊享受大可帶給我的安定生活,一邊強調自己是多麼有自尊心。真是有點既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的路數了。阿德,你罵罵我吧。
閃存現場
阿德:除了愛情小說,你看過現實主義題材的嗎?
餅乾:書櫃上都是愛情小說,我自己就是爲愛情而生的。
阿德:很多愛情小說都是悲劇收場,你介意自己的愛情也是如此嗎?
餅乾:原來想過如果那樣就好了,愛情得到昇華,變得無私。
阿德:比如大可明天就要和你分手,然後你被毀容?
餅乾:……太狠毒了,我不能想象……
阿德:小說是吃飽了之後可以看兩眼的生活調劑,就像是味精,當不了糧食。先把自己活明白了,再談愛情也不遲。這些道理你現在不明白,我也不指望你以後明白,大可明白就好。
【阿德說】
現在很多人打電話發郵件求罵求侮辱,可阿德不想這樣做。一是費力氣,二是沒必要。只要你願意在家裸睡,而不是在公園裏裸奔,一切都在接受範圍之內。
其實沒羞沒臊厚臉皮,是這個世界的最佳生存法則,因爲那樣容易放下堅硬的自我,完成些合理妥協。生存如此,感情也如此。追求完美愛情的人,就像是得了潔癖,如果不掉進糞坑裏一次,或者找心理醫生聊聊,最終只能是看誰不順眼,想想還是回火星算了。
你說自己活得艱難,不知道如何選擇,可我倒覺得你過得很好。特別是在和男友處關係時的分寸拿捏得非常到位。現在很多小姑娘看見了心儀對象就拼命抱大腿,這讓很多男人覺得你瞬間不值錢了。感情也是供求關係,你給得不能太少,少則寡味,也不能太多,多則膩味。不管是牀上還是牀下,你的這種點到即止的舉動,倒是能喚起男人的征服欲。特別是在光棍節這個人神共憤的日子裏,竟然去酒吧裏曬幸福,這樣的調情,哪個男人受得了呢?
簡單說來,你對完美的追逐亂你心神,可你的理智也讓你的很多行爲趨於合理。是選擇執著於內心需求,還是按部就班地幸福下去?我覺得還是後者吧,從此小公主和小王子一起過着沒羞沒臊的生活。
畢竟這麼多年,你都沒有去看那個老師一眼。你的軟弱決定了你做不出什麼驚天地泣鬼神的壯舉。認命守住眼前的幸福,不失爲聰明人的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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