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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議員
小喬
爲什麼要向每一位持證者“徵求意見”呢?很多時候,一徵求就走了樣,就很可能有了潛在的指標,從而違背了人們的自願。而器官的捐贈,必須保證自始至終都是出於自願,捐如所願,用如所願。遺憾的是,以目前人們對醫療機構的信任度,能給捐贈者應有的信心嗎?
何況,從拿到駕照,到開車上路,事實上我們已經被索求得太多了,如今更要被專門盯上,索求至身後,是不是很有點不夠地道呢?以國人的心態,手持“器官捐贈者”的駕照,肯定不會好滋味。與其如此,提一個勸捐的議案,就不如先提一個透明捐贈的議案。
小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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