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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些城管局長在二者的平衡中努力尋找辦法,比如為流動商販提供固定的經營場所等等。
在羅亞蒙看來,城市管理與百姓生活並不天然矛盾。要做好城管工作,不僅需要文明執法,同時還需要城管工作人員更好地為那些『擾亂城市秩序』的小商販們提供幫助。
『比如,流動攤販佔道經營不對,城管部門是不是可以幫忙協調劃定一個合適的經營場所,這樣既解決了流動攤販的生計,也對社區的居民提供了方便。』羅亞蒙說,曾有一個城市的城管局長決定要取消一個違規建設的菜市場,但最後發現最反對的並不是那些賣菜的攤販,而是那個社區的居民。
羅亞蒙有一個建議,就是給予城管適當的監察職能,將執法中看到的問題反映到相關部門去。例如大量流動攤販沒有合適經營場所,那是不是在規劃上能做出一定的調整。有了適當的監察職能,這些工作中觀察到的問題就有機會比較有效地反饋到相關部門,從而解決這些矛盾。
『北京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昇格為北京市政府直屬機構,並不意味著城管形象就馬上會舊貌換新顏。』羅亞蒙說,無論何種體制,如果城管工作人員不注意文明執法,不想出更好的城市管理方法,城管就不會有好的形象。
本報北京11月15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