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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昨天發佈的《2011年國家公務員招考中的就業歧視狀況調查報告》稱,在被調查的近萬個崗位中,健康歧視和年齡歧視普遍存在。
調查發現,今年國家公務員招考在保障公平就業方面有一些積極的變化,如放寬了某些疾病的判斷標準,放寬了部分警察職位對身高、特徵、視力等身體特徵的限制,放寬了對於高學歷人士和特定崗位報名年齡限制等。
但在2011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所涉及的9762個崗位中,存在制度性的健康歧視和年齡歧視的規定,兩種類型的就業歧視比例均爲100%。其他歧視情況爲:政治面貌歧視佔總職位數19.1%,性別歧視佔總職位數15.6%,社會身份歧視佔11.5%,身體特徵歧視佔0.4%。
今年性別歧視的現象略有增加,歧視崗位數量由去年的1203個增加至今年的1519個,佔總體崗位數量的比例由去年的12.96%增加至今年的15.6%。從工作崗位分佈考察,主要集中於鐵路公安系統、海事系統、出入境檢查檢疫系統、煤礦安監繫統、交通部長江航運公安局、海關係統等。這些行業系統限招男性或者建議男性報考,主要理由是崗位工作勞動量大、長期出差或出海等。
針對目前國家公務員招考中普遍存在的就業歧視現象,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建議廢除制度性歧視,修改相關公務員招考規則,並建立公務員招考中的就業歧視審查機制,加快就業機會公平的實現。
有話要說
可以理解爲善意的引導
蔣有三:所謂就業歧視,其實就是選擇精英的一種方式,就像高考千軍萬馬過獨木橋一樣,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幾千比一的錄取率,一旦金榜題名立刻光宗耀祖,門檻能不高嗎?
王琳:起碼這些限制條件是明着來的。
餘味:不要把這些看成歧視,自古至今哪有無條件招募的,當然要各取所需。
金閎偉:由於崗位需要不同,對人員條件的要求也不同,這是很正常的現象,只要不是苛求,只要不是爲了招募個別人而定的特定條件,就不能算是歧視。
真實的情感(1609099989):其實可以理解爲善意的就業引導,而不是歧視。比如鐵路的養路工、園林綠化部門手拿內燃鋸登梯子爬上大樹作業的崗位,建議女性儘量不去參與競崗。
爲理想而奮鬥(401293174):本來國家公務員考試就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過多的限制會讓一部分有志青年失去報考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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