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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1月20日電(記者陳菲)在日前召開的學習貫徹行政強制法會議上,國務院法制辦主任宋大涵表示,各級政府法制工作機構應認真執行有關行政強制設定的規定,嚴格規範行政強制的實施,切實加強對行政強制的監督,全面正確實施行政強制法。
行政強制法對誰有權設定行政強制、可以設定哪些行政強制、怎樣設定行政強制作了嚴格規範。對此,宋大涵說,政府法制工作機構應嚴格執行行政強制法的這些規定,恪守立法權限,遵守法定程序。起草法律、法規、規章草案時,認真對照行政強制法和有關上位法的規定,保證提請審議的草案中有關行政強制的規定與行政強制法保持一致。
他強調,起草法律、法規草案擬設定行政強制的,應認真調查研究,採取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對設定的必要性進行專門論證,對可能帶來的影響進行深入分析,確有必要設定的才能寫入草案,並向制定機關專門說明設定的必要性、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聽取和採納意見的情況。未經聽取意見,未就設定必要性、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聽取和採納意見情況作出說明的,不能提請制定機關審議。
行政強制的實施是行政執法的重要內容。行政強制法對行政強制措施的程序、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程序作了全面、系統的規定,並要求實施行政強制遵循適當原則,堅持教育與強制相結合,採用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
行政強制法賦予了行政相對人對行政強制行爲的陳述權、申辯權和救濟權,規定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實施行政強制應當承擔的各項法律責任。
宋大涵同時強調要建立重大行政強制決定備案制度,並將行政強制實施主體是否合法、是否嚴格遵守行政強制程序等作爲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的重要內容,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實施行政強制的行爲。將行政強制法貫徹落實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覈指標體系,作爲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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