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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炯強特約通訊員焦葦)“十二五”期間,上海高等教育國際化重點建設工程將實施高校學生海外學習、實習項目,爲此,市教委近日發佈《上海市高校學生海外學習、實習項目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市教委設立學生海外項目專項資金,資助高校學生赴海外知名大學、海外企業和國際組織學習、交流、見習或實習。優先扶持項目的原則包括:選擇海外大學以專業優勢強的知名大學爲主,以能獲取學分、互免學費的中長期校際合作項目優先;選擇海外實習機構以海外企業、專業領域相近的專業實習項目爲主,以全球500強企業優先;選擇國際組織以聯合國及其所屬機構優先。
項目資助類型包括:
●赴海外(含港澳臺地區)高校學習、進修一學期以上且修完課程可獲得相應學分的項目
●赴海外(含港澳臺地區)企業和國際組織見習或實習兩個月以上的項目
●符合資助原則或資助類型的其他重點資助項目(如重點學科項目、爲國家人文交流服務的重大項目、友好城市交流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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