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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過則喜”,典出《孟子·公孫丑上》:“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子路究竟有沒有這般大度,實須存疑。例如子路對批評孔子師徒“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常年鑽營、一心當官的那位鋤草老人,就並無高興之色,反而教訓對方說:“不仕無義。”(不出來做官不符合君臣大義,是不道德的)這不是明擺着對人民羣衆正確的批評強詞奪理嘛!明明貪圖高官厚祿,鄙薄布衣蔬食,偏要拉大旗作虎皮,很有點“笑罵由汝,大官我自謀之”的厚臉皮味道啊。
聖人高足尚且如此表裏不一,後人攢勁修爲,遍閱世相,磨光刮垢,從善如流,已經出息得更多,輕易不信“聞過則喜”之類的僞道學。魯迅名篇《野草·主論》中天真的小學生問:“我願意既不謊人,也不遭打。那麼,老師,我得怎麼說那?”魯迅先生借老師之口開出藥方:“那麼,你得說:‘啊呀,這孩子呵!你瞧!那麼……阿唷!哈哈……’”
老師滑頭,卻聰明,不過比起當代人來仍嫌弱智,畢竟他那點訣竅已經落後七八十年了。今人“聞過”雖則“無喜”,門面卻還是要裝的,至少“批評與自我批評”之類的原則話,時不時的還要祭出來蒙人,以致“聞過則喜”竟扯爲一面謊幡。謂予不信,日前讀到一則妙文可資佐證。
“××不是完人,他也有缺點。幼年他體弱,後又腦體有病,至今頭仍搖晃不止。按他和某師大某教授的談話所說,是抽風病在幼年給他留的後遺症……”
此文妙在既遵奉知人論世功過七三或九一開的行文戒律,又將“完人”、“缺點”這類界定於道德修養範疇內的概念偷換爲生理概念。人活一世,誰無頭疼腦熱、三災六病?這與人品人格、才智才能之缺疏,風馬牛不相及,將病患偷換爲缺點,如此論人之過,“既不謊人,也不遭打”,當可確保被論者“聞過則喜”,不失大家風範。魯迅之方較此能不相形見絀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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