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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兩位市民從上海一家味千拉面的門店前經過。新華社記者裴鑫攝
新華網上海11月19日電(記者周琳、俞麗虹)記者19日從上海市工商部門獲悉,上海市工商局日前以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為由,向味千發出處罰聽證告知書,如果味千不提出聽證等要求,最快將於下周下達處罰決定書,屆時味千或將面臨20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介紹,上海市工商局黃浦分局本月16日已向味千發出處罰聽證告知書,表示味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經營者利用其他方法,對商品的制作成分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味千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並作出行政處罰人民幣20萬元。
味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18日晚間在港交所公告稱,公司願意接受及執行該決定及整改意見,並表示公司一向注重食品安全,並致力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產品和優質的服務。
此前,味千拉面曾被爆料稱,其宣傳豬骨熬制的湯底湯料並非現場熬制。隨後,味千拉面也在其官方網站上表示,湯底湯料是用濃縮液勾兌而成,但非粉劑勾兌,且承認鈣質含量計算方式錯誤。
上海相關部門早前的調查顯示,『味千拉面』湯料濃縮液的主要成分是『豬骨湯精』,生產企業為山東泰安京日丸善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豬骨湯精』被運到西蓋米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後,添加調味料等,制作成湯料濃縮液,然後再送往上海領先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並配送到各家『味千拉面』門店。『豬骨湯精』屬於復合調味料,監管部門對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證及配料表進行了檢查,暫未發現涉及食品安全的潛在風險。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