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明年1月1日起,南京市停車場管理主體將由公安局調整爲城管局。
此前,南京停車場設施管理主體一直爲市公安局。爲了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體制,對停車場進行科學和長效管理,經南京市政府批准,停車場管理權由公安部門移交城管部門。南京城管表示,接管停車設施後,他們將對停車場開展依法、有序、科學管理,包括規範收費標準、服務標準等。同時進一步挖掘停車場設置資源,儘量滿足市民停車需求。(寧成賢周愛明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