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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李大偉寫的《幸福是種感覺》,想接着寫下去。“幸福的家庭是一樣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這是托爾斯泰的名言。我說托爾斯泰這一說法並不準確,其實,每個人具體的“幸福”是有個性化差異的,幸福的人也是各有各的不同的幸福。
幸福是多元的,是瑣碎的、樸實的、具體的。每天吃得下、睡得着、能笑得出來、最好能像16歲少女那樣捂着肚子嘎嘎嘎開懷大笑,笑出聲來笑得在牀上打滾笑得幾乎岔過氣去,那樣,你就是幸福的!
都認爲金錢或者說是物質對幸福的影響很大,所以很多人拼命賺錢,原來賺1萬元的想賺3萬元,賺了3萬想賺10萬,賺了10萬又想賺100萬元、1000萬元。其實,人的生存幸福感對於物質的依賴是有限的,在年收入3萬元以內的羣體中,多一點錢和少一點錢很可能是滿足基本生存需要的保障;到了3萬元以上,可能只是吃得好差、穿得好賴之分而已;超過了十幾萬元、幾十萬元,則是涉及到非物質性的需要了。一旦吃穿住的問題解決了,你多賺的每一元錢的意義就會越來越小。
一個英國老婦人在她病重自知時日無多時寫下這樣的詩句:“現在別憐憫我,永遠也不要憐憫我;我將不再工作,永遠永遠不再工作……”很多人都有過失業或者沒有事做的時候,這時他就會覺得日子過得很慢,生活空虛。有過這種經驗的都會知道,有事做不是不幸,而是一種幸福。
老年人往往更加幸福。美國斯坦福大學的心理學教授勞拉·卡斯登森在一項研究實驗中,選取年齡在18-94歲的184人,讓他們當侍者,每天讓他們當5次差,每次當差後讓他們填一份情緒情感的問卷。結果顯示,老年人填報積極情緒的次數與年輕人一樣多,但是老年人填報消極情緒的概率卻明顯少於年輕人。卡斯登森指出,隨着歲月的流逝,老年人逐漸學會了抓住使其幸福的事情,放棄那些容易產生麻煩和不幸的事情。看來,要學會享受幸福,人們不僅需要認識到自己可能擁有的一切,更重要的是還必須認識到永遠不可能擁有的一切。
畢淑敏是幸福的,35歲發表短篇處女作,大器晚成,然後一路走順,56歲時懷揣40萬元閒錢坐郵輪去“100天環遊世界”,吃的喝的住的看的玩的都是人間極品,過着神仙一般的日子。
王文生老師是幸福的,2001年他在上海市區退休後立即去了橫沙島,在島上買了三上三下10間房子、一個院子、2畝宅基地,內有一塊菜地、一片果園、一片橘林、一條小河溝。王老師在院子裏播種的原則是“四季有花,四季有菜”,青菜、芹菜、蓬蒿菜……去年初春買來12棵8424西瓜秧,入夏以後,收穫西瓜300多斤,最小的七八斤重,最大的1只重達19斤;還飼養了50只雞、20只鴨,“綠色”的雞蛋、鴨蛋怎麼也吃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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