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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肖虹
昨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12月1日起,就讀本科以上層次中外合作辦學學生在中國獲得的境外文憑將可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隨時查詢。學生可憑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查詢本人所獲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認證註冊信息。
教育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頒發證書認證信息註冊,是規範中外合作辦學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和認證工作,保護學生和辦學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爲此,國家教育部依託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www.crs.jsj.edu.cn)建立了中外合作辦學學歷學位認證註冊系統,目前已完成19家機構126個項目共計35913名學生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信息註冊。
從之前開展註冊工作的情況看,部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存在超出經審批的招生計劃人數招生、更換招生專業或自行增設頒發境外學歷學位專業、自行增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等問題。還發現個別單位未依法取得中外合作辦學資格,違規招收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學生。該負責人強調,就讀本科以上層次中外合作辦學學生在國內獲得的境外文憑認證均需預先進行信息註冊,有關注冊工作在入學一個月內完成。凡未按要求預先進行認證註冊,其境外學歷文憑將不予認證。
那麼,就讀中外合作辦學學生和家長應該關心哪些問題呢?本市部分高中老師建議,應重點關注和了解以下六個方面:
一、所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是否經過合法審批。其中,新批及已完成複審省市通過複審的本科以上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與項目(包括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項目與機構)名單,可通過教育部中外合作監管工作信息平臺、教育部網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 www.jsj.edu.cn)等查詢。
二、實際辦學情況,尤其是教育教學質量高低。可通過向在讀學生詢問等方式瞭解實際辦學情況。至於就業情況,除了解就業率,還應重點關注畢業生到哪些單位、公司就職。
三、招生宣傳與實際辦學情況是否一致。包括學校招生宣傳中所承諾的辦學地點、辦學特點、師資情況、收費項目與數額(須由中外合作辦學所在地省政府批准)等。
四、招生標準。按照規定,實施我國高等學歷教育的,須按照同地區同批次計劃內錄取,降低批次錄取是違反國家規定的;實施外國教育機構學歷、學位教育的,其錄取標準應當不低於外國教育機構在其所屬國的錄取標準。一般來講,錄取標準高,辦學質量纔有可能更好。
五、招生計劃。按照規定,頒發中國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的中外合作辦學招生必須納入國家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實施實施外國教育機構學歷、學位教育的,也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覈定了相應的招生計劃數。
六、關注中外合作辦學的評估和認證情況。可通過教育部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信息平臺中所公佈的關於這兩個方面的內容,瞭解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的評估和認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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