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有時會立下一些莫名其妙的規矩。尤其是當你年輕得一塌糊塗的時候,譬如我20歲時規定自己30歲以後才能結婚。因爲當時心中有太多的夢幻和激情,覺得太早結婚是對自己對社會不負責任的表現。
事實上,我26歲就打破了自己的諾言。我的夢幻激情並沒有減少,只是開始相信世間有太多的東西無法預料,比如緣分。一切從從容容地展開。沒有刻骨銘心的生死離別,沒有蕩氣迴腸的海誓山盟,更沒有良辰美景燈紅酒綠的映襯,我們悄悄地走近對方。在這個喧譁浮躁、亦真亦幻的世界裏,我們感受到了久違的真誠和自然。其實,尋找這麼久,不就是爲了找一張真實的面孔嗎?我們幾乎是毫不猶豫地闖入了婚姻的殿堂。心中依舊是那份昔日的寧靜,只是覺得未來的日子裏,將有兩個人爲同樣的生活付出努力,並共享歡樂。也許,只有兩個人互相支撐,人字的結構才能完整。
戀愛是度時光的,婚姻是過日子的,如果說戀愛是純粹個人的事,婚姻則更像一種沉甸甸的社會責任,其關係宛如興趣和工作,如果兩者能協調統一便不失爲人生幸事。假如愛一個人,就應該學會珍惜,就要多一些寬容和諒解;假如選擇了婚姻,無論前路多麼曲折坎坷,也要下決心面帶微笑走下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