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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成功調結一起侵犯姓名權案,原、被告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原告爲了名字和戶籍折騰了近一年的心,終於安定下來。
原告阿青是江西人,幾年前,她遇到了一件很鬱悶的事:自己“白活”了30多年,竟然成爲“黑戶”。公安機關發現阿青的戶籍資料“不翼而飛”!
這是怎麼回事呢?
事情還得從阿青17歲那年說起。當年,阿青考取了江西某師範學校。爲了將來就業考慮,她遂通過遠在廣東省佛山市工作的舅舅阿明的幫助,將戶口從江西遷到佛山,並掛在了阿明家。畢業後阿青到佛山謀生,因未能找到合適的工作,便回了江西老家。
2007年,阿青因身份證丟失,來到佛山補辦身份證。但公安機關卻查不到其戶籍信息,無法補辦身份證。其後三年間,阿青先後五六次往返於江西和佛山但均未有收穫,成爲了“沒身份的人”。
在此期間,據阿青自己稱,不少單位都曾有聘用阿青的意向,但最終都因爲阿青無法提供身份證明而不了了之。最後,阿青只能湊錢在老家開了個小店鋪謀生。
2010年12月,阿青再次來到佛山瞭解該如何處理其戶籍信息丟失問題,她發現其身份證號碼是存在的,但所對應的名字不是阿青,而是阿燕,而且該女子阿燕也是從江西遷入佛山,和阿青是老鄉。而且令阿青感到詫異的是,這個“阿燕”竟然和自己沾點親戚關係。後經江西公安機關覈實,阿燕的戶籍從未遷出江西。於是,阿青向佛山市公安機關報了案。
事情的來龍去脈逐漸浮出水面。原來,早在2002年,阿明的另一個家鄉親戚帶着其女兒也就是阿燕到佛山找工作。但大多數單位都要求本地戶籍優先。而恰好此時,阿青也轉戶到佛山。於是,阿明便想到由阿燕來頂替阿青。之後,阿燕就以阿青的父母離異,需隨母親變更姓名爲由,申請將阿青的戶籍姓名改爲阿燕,讓阿燕冒用阿青的戶籍資料,領取身份證在佛山工作、生活。
佛山市公安局查明該事實後,以阿燕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阿青則以阿燕、阿明侵犯其姓名權爲由,向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費5萬元、精神損失費5萬元,並要求兩人登報賠禮道歉。
法院審理後認爲:阿明、阿燕爲達到讓阿燕在佛山工作、生活的目的,採用假冒阿青的方法,冒用阿青的戶籍資料,騙取身份證,兩人的行爲侵犯了阿青的姓名權。阿青訴請二被告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精神損失費及登報賠禮道歉,應予以支持。
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周淑華考慮到雙方當事人畢竟是親戚,當初阿明確實也是出於好心,沒想過會產生如此嚴重的後果。且阿燕一直安分守己地在佛山工作、生活,從未利用新身份作出直接損害阿青合法利益的事情。
承辦法官確定了調解的辦案思路,從化解雙方心結入手。爲了徹底化解矛盾,法官還請出了原告阿青的母親幫忙做工作。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阿明和阿燕向阿青賠償了3.5萬元的損失,並協助阿青將戶籍轉回江西老家,阿青對阿明和阿燕的行爲表示諒解,不再要他們登報賠禮道歉。至此,案件畫上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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