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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沂水縣高橋鎮閆家宅村的舊村改造工程是2010年沂水縣第二批農村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之一,新樓房所用的土地,正是農民們自己的住房宅基地。除非一直借住別人家,否則買樓房就是安家的唯一辦法。但當地人均年收入在1000元左右,微薄的收入使得多數村民無力承擔6萬至8萬元的購房款,在舊村改造過程中,不少失去房屋的村民只能將鄰居的牛棚或者豬圈改造成小屋。(11月22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
有報道說,這場被戲稱爲農民“被上樓”的“拆村並居”運動正在20多個省市進行。這些地方將農民的宅基地復墾,用增加的耕地換取城鎮建設用地指標,其共同的政策依據是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本是爲了保護耕地與農民利益,結果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片面追求建設用地指標、不顧條件大拆大建、強迫農民上樓、對農民補償不到位,使農民生活陷入困境的情況。
“拆村並居”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打造規模化的新農村,把農民轉爲市民,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初衷無可厚非。但是有的官員爲了“政績”,不顧百姓的感受,拆了農民的房子,還要農民自掏腰包買房,把農民逼進豬圈過冬,與農民的意願背道而馳。農村城市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城市化進程只可穩步推進,不能急於求成,只求土地城市化,忽視人的城市化。
在建設節約型社會成爲共識,中央一再重申減輕農民負擔,維護農民利益,保護糧食安全的當下,地方政府不能爲了政績面子與商業開發利益,強制農民上樓,把農民逼進豬圈過冬,傷害農民的切身利益。雖然農民毫不客氣地對“被上樓”投了反對票,但是,有些地方仍然躺在犧牲百姓利益製造的“上樓工程”上沾沾自喜。
在一些地方,農民“被上樓”工程爲何會順利實施呢?在筆者看來,主要原因在於,某些官員好大喜功,在“面子工程”大鏈條最末端,受害最深的農民心聲卻沒有人聽。
歪曲新農村建設的本意打造形象工程並非一地獨有的“風景”,大拆大建的發展觀仍有相當大的市場。雖然消耗大量資源、資金的“面子工程”給發展帶來負面影響,給農民帶來損失,但是由於制度設計先天不足,導致法不責衆。除了事後叫停以外,官員違規成本低廉,而“面子工程”的後遺症嚴重。
因此,相關部門要創新政績評價體系,給新農村建設樹立界樁,明確罰則,給好大喜功者帶上法律緊箍咒,把權力關進籠子,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紀律責任,剎住“被上樓”歪風。對尚未付諸實施的“被上樓”及時矯正、補救,避免新農村建設成爲農民的夢魘。
(作者單位:湖北省武漢市礪志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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