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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3日從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對備受社會關注的歌星紅豆猥褻兒童案作出判決,紅豆因犯猥褻兒童罪再次被判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立勇,藝名紅豆,因犯猥褻兒童罪曾於2002年6月20日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2004年5月20日被假釋。2011年7月22日又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三河市公安局逮捕。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立勇為一己私欲,對多名兒童進行猥褻,影響被害人身心健康成長,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被告人王立勇在假釋期滿後,五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從重處罰;另鑒於被告人王立勇如實供述,自願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王立勇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判決後被告人王立勇沒有提出上訴。
紅豆猥褻案回顧
2002年,紅豆因猥褻兒童罪被判入獄3年,2004年,提前保釋出獄。2009年11月份,紅豆又因猥褻男童被河北省三河市刑警隊列為網上追逃對象。2004年,紅豆出獄後,轉為幕後,組織策劃演出活動。近日,包頭警方得到線索稱,今年9月份在包頭舉行的張學友個人演唱會由紅豆籌備,他肯定會來到包頭。包頭警方制定了周密的計劃,6月14日8時許,將正在泓德酒店休息的紅豆抓獲,與紅豆在一起的2名男孩也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