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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昨天(22日)報道,從雲南麗江來廣州培訓的6名山區教師日前在天河石牌東逛街時,突遭多名警察盤查,後被以疑似詐騙團伙的名義帶至石牌派出所調查。經查實後,另5名被『誤抓』教師獲得釋放。
其實,在紙媒報道之前,錯抓消息就已在網上出現並引起熱議。南方電視臺主持人馬志海在微博裡說了句警察盤查本身沒錯的話,就引起許多網友的爭議。對錯抓事件,從不同角度可能會得出截然不同的看法。現在,我們不妨以『代入』的方式來虛擬不同角色的想法:
被錯抓老師:我們是老師,好端端地逛街,卻被警察按倒在地,還要去派出所接受『審問』,這豈不是把我們當作犯罪嫌疑人嗎?
警察:根據報案我們立即出警,看到幾個形跡可疑的人,要求其到派出所接受詢問,警察有這權力,大家也應配合。他們不配合,警察強制帶回,雙方拉扯導致老師受傷,我們對此已經認錯,但盤問和要求其到派出所詢問並沒有錯。
報警者:接到報警立即出警,動作如此之快,應該表揚。
路人:街頭騙子不少,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警察應該經常巡查,保證我們的安全。但警察也不能隨便把我們當嫌疑人盤查,處警的態度和動作更應該文明……
所謂『屁股指揮腦袋』的情況是無處不在的。假如每個人都能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常常換位思考,許多事情將變得圓潤自然。可以想象,假如警察自己先出示證件,並和顏悅色地要那幾位老師出示證件,告訴他們詢問的意圖;假如教師對警察的盤查很配合,那麼,後面的各種不愉快都可『節省』。
廣州地區的社會治安雖有改善,但詐騙搶奪案件仍時常發生。我們需要警察,警察應該雷厲風行。錯抓發生之後,警察應該道歉也已經道歉了,不應因此挫傷及時出警的積極性。雲南教育部門為保護自己的教師馬上與廣州警方交涉,這種關心保護教師權益的精神也該嘉許。據筆者電話了解石牌派出所負責人,他說那幾位教師已經接受道歉並愉快地返回雲南。
事已至此,媒體也不必窮追猛打了,只是需要通過這一事件反思警察與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態度與方式:許多警察很辛苦,但為什麼吃力不討好?原因就在於履行職責時往往欠缺文明。因此,警察要把好事做好,公民也要配合警察執行公務。———畢竟,我們的共同敵人是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