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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政府網11月25日訊爲促進吉、遼兩省地方經濟科學發展,服務現代林業建設大局,增強佔用徵收林地單位或個人依法使佔用林地的法律意識,強化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依法行政,國家林業局駐長春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佔用徵用林地審覈審批管理辦法》和《全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綱要(2010-2020)年》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徵求吉林省林業廳和遼寧省林業廳修改意見後,編印了《佔用徵收林地監督管理實用手冊》。
《手冊》分佔用徵收林地的審批權限、佔用徵收林地的審批程序、佔用徵收林地需要提交的材料、佔用徵收林地審覈審批中應注意的問題、佔用徵收林地管理、佔用徵收林地監督檢查、典型案例、佔用徵收林地有關法律法規等八個部分,突出了實用性、易懂性,近期將發送吉、遼兩省林業管理和監督部門。 (來源:國家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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