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粉絲心語
□林楠
黃昏7時街角,是這個故事的開始。
那時的街角有一家書店,店名已經記不清了,我只記得,兒時酷愛泡書店的我,最愛的就是在那兒一直泡到近7時,然後匆匆地回家吃飯。在這個書店的角落,擺着一排音像製品,當年的正版磁帶剛剛興起,偶有幾人駐足。
總有人喜歡問:“你喜歡他/她嗎?爲什麼呀?”喜歡哪有什麼特殊的理由。可能只是因爲那晚黃昏的光線暈染的剛剛好,我掏出可能是吃飯省的,可能是預備買書的11元錢,買下一盒正版磁帶。磁帶的封面寫着———孫燕姿。
然後,我成爲了“追星”一族。於是,漫長生命旅程便不經意地開始與遙遠的你產生若隱若現的交集。噢,請允許我使用“你”,燕姿,我一路向前走了這麼久,今天終於回頭,回顧。
2000年,你剛出道。那時候你橫空出世,霹靂無敵,還沒有哪一個女孩像你那樣唱歌。第一次出唱片就入圍了金曲獎,和周杰倫、戴佩妮、范瑋琪一起PK。結果,你勝出。說頒獎詞的時候,興奮到忘了感謝老師,臺下的孫媽也跟着你一起笑。然後,穿着小禮服在大家面前彈唱《TOO》。
那一年,你22歲,我13歲。
還記得2003年,你說:“我想學畫畫,學剪頭髮,拿我的master。”三年七張專輯,你累了。在告別演唱會上,你一直跟大家說:“我會回來的,讓你們看到一個全新的孫燕姿!”在《天黑黑》的音樂聲中,朋克頭的你,哭成淚人。
那一年,我升入高中,看不起你的演唱會,在小縣城跑遍每家音像店,看店裏的電視播放着光盤刻下的精彩。
還記得你在北京演唱會上爲楊明學哭泣,爲爸爸唱他最愛的《橄欖樹》。香港紅磡的火雞頭,然後被劉德華吻過之後的喜笑。
事隔第一次拿金曲獎之後的5年,再度奪得女歌手獎,和黃立行那麼搭調地站在記者面前拍照。隔年,同樣爲女歌手頒獎,驚呼“蔡健雅”的時候你比她還高興。
2005年,從沒傳過緋聞的你,公佈了和丹尼爾的照片。平凡的男友,你的愛情。喜歡你染紅了頭髮在《完美的一天》裏甜蜜的唱着《honey honey》,雖然最後你還是沒能收穫愛情。
那一年,你嘗試各種不同的曲風,尋找突破。我也高中畢業,遠赴異地他鄉。
還記得你終於帶着《逆光》迴歸。即使被埃及事件中傷,也依然掩蓋不了你的光芒。當外界都在批判“你不過是和過去一樣。”我看到了你的傷心。可是我還是要告訴你,當我看着《逆光》的MV,在短促有力的畫面裏,遠在埃及的你真的給我唱來了希望。
那一年,上帝盡情地開着我的玩笑,我歷經辛酸苦楚。而從沉寂中復甦的你,又一次給了我溫暖,陪着我走過最困難的時光。
一直立志去看的第一場演唱會一定要是你的。2010年8月28日,北京“答案是……”演唱會,終於讓我圓了心願。第一次看見你就在離我100米左右的地方。夜幕中,你問道:“你們都來自哪裏?”然後臺下就響起了全國各地的聲音。你說:“明天你會有什麼不一樣?———明天,你會比今晚更愛孫燕姿!”那一晚,你施了魔法,全世界一起狂歡。
2011年,是時候了。
這一次,你創建了自己的廠牌,蓄起了長髮。你更加成熟,自由,美麗地落在大衆的面前。還有,你真的結婚了!你終於找到自己的幸福。
我笑着聽你對媒體說:“我要生3個小孩。”我笑着聽無數歌迷抱怨:“那燕姿你還怎麼唱歌呀?”
其實我知道,所有愛你的人都只希望你能自由自在,無拘無束。
這一年,你33歲,我24歲。我已經比剛出道的你還要大了,我也走上了社會。開始了尋找自己的過程。一如當時的你。
11年光陰,白駒過隙。翻揀所有關於你的物品,無非是大摞的CD,幾張摯愛的海報,一張演唱會的門票,以及最初那張正版的磁帶。噢,或許我終於發現了這份喜歡的緣由。
時光倒回,我彷彿回到13年前,黃昏7時的街角。殘陽斜照,光陰斑駁的書店,淡淡的醞釀着舊時光的美好,一切都讓人癡迷。但,真正讓我駐足的卻是磁帶裏傳來的那份簡單卻有力量的聲音,一塵不染。11年來,你一直保持着這份自由和純淨。於是,11年來,我也一直簡單地重複着“喜歡你”。
甚至,我喜歡,我喜歡你這件事。
林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