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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工頭熊某在工作時不幸從高處摔下不治身亡。面對互不信任的當事人,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法院院長出面調解,以“中間人”的身份贏得了三方的信任。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僅用了4天時間就得到了妥善的化解。近日,死者家屬拿到了73萬元賠償款。
緣由:工頭工地意外跌落致死
惠州市一裝飾設計工程公司承接裝修工程後,發包給唐某,唐某又轉包給工頭熊某。大部分工程完工後,今年10月27日,熊某在丈量已裝修面積時,因安全防護設施不到位,不慎從2米多的高處跌下,經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後,經惠陽區公安分局、區信訪局、城區勞動所和勞動保障監察中隊調解,裝飾公司、唐某與熊某家屬餘某等達成初步協議,並一致同意於11月14日到惠陽法院訴調對接中心進行司法確認。
顧慮:糾紛在互不信任中膠着
但他們還沒踏入法院大門,死者家屬又認爲賠償金額過少,引起當事人激烈爭吵。面對這一情況,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法官耐心疏導,詳細解析相關法律法規和賠償標準,促成當事人在賠償數額上逐步達成一致意見。但此時死者家屬又要求必須先行付清全部賠償款後才能對死者遺體進行火化,以免賠償方事後不肯及時給付賠償款;賠償方則要求先付一部分款項給死者家屬處理後事,餘款在死者遺體火化後再付清,避免死者家屬在拿到全部賠償款後不處理死者遺體,繼續要挾賠償方增加賠償數額。當事人就此問題激烈爭吵,各持己見、互不相讓。
化解:院長出面贏得三方的信任
一面是爭議沒有化解,一面是死者無法入土爲安。惠陽法院院長王永寬在情急之下親自當起了調解員。在詳細瞭解雙方的意見後,王永寬做起了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在賠償方看來這只是一個工程的收益打了水漂。但對於死者和死者家屬來說,是一個家庭頂樑柱的倒塌。法理上應當給予賠償,從情理上來講,我認爲還應該做到儘量多賠償一些。”
一席話聽得死者家屬淚如雨下,也讓裝修公司和唐某停止了爭辯。
王永寬趁熱打鐵:“既然大家都知道,賠償和諒解是解決當事人糾紛的唯一途徑,現在屍體還放在太平間,如果問題不盡快解決,對誰來說都是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王永寬頓了頓,繼續說:“大家要是對我放心,我今天就來做你們這個中間人,一來可以省了這個訴訟費,二來儘快解決這個問題。”
“院長做我們中間人,我們信得過!”三方一致同意。
“考慮到大家確實有所顧慮,我給大家提個方案,你們看行不行:先交三分之一,餘款可交由法院代管,死者遺體火化後其家屬到法院領取。
“爲確保大家都能信守承諾,我將安排法官簽訂調解協議並進行司法確認。”王永寬一席話讓當事人吃下了“定心丸”。
在院長的見證下,當事人最後達成調解協議:賠償方在當天給付23萬元給死者家屬,餘款在死者遺體火化後付清。18日下午,死者家屬在法院領取了餘下的50萬元,準備存入銀行。但此時已是下午四時多,銀行已到停業結算時間,爲了賠償款的安全,訴調對接中心法官主動陪他們來到銀行,說明他們的特殊情況,爭取到銀行員工同意特事特辦。存款後,死者家屬對忙碌了幾天的法官一再表示感謝。
調解之後,記者還見證了一個感人的場景:考慮到死者生前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上有兩個老人要扶養,下有一個八個月的嬰兒和一個八歲的小孩需撫養,王永寬從自己口袋裏拿出1000元慰問金送到了死者家屬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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