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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爲促進本市醫學人才合理流動,解決城鄉之間、區域之間醫療衛生髮展不平衡、資源配置不合理的問題,加快提升全市整體醫療服務水平,實現患者的合理分流,按照衛生部的要求,本市制定了《天津市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並於今年12月1日正式執行。
本市醫師在原醫療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再申請第二和第三執業地點,鼓勵醫師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開展多點執業,同時,本着“穩步推進,逐步擴大”的原則,首批允許二級以上醫院和部分學科的醫師開展多點執業,根據開展情況逐步擴大範圍。此外,《天津市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還對醫師在多點執業過程的執業規則、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進行嚴格規定,有效保證患者醫療安全。
據瞭解,符合條件的醫師可以在原有執業地點的基礎上,申請增加1-2個執業地點,分別作爲第二和第三執業地點,其原執業地點爲第一執業地點。第一執業地點爲三級醫療機構的醫師,可在全市範圍內再選擇1-2個二級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或民營機構作爲其執業地點;第一執業地點爲二級醫療機構的醫師,可在現執業醫療機構屬地內及10個涉農區、縣選擇1-2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或民營機構作爲其執業地點;其他醫療機構的醫師暫不進行試點工作。
多點執業醫師應當在保證第一執業地點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的基礎上,在第二或第三執業地點開展工作。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醫師,可以申請多點執業:
(一)具有中級或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
(二)第一執業地點同意其多點執業。
(三)執業範圍爲內科專業、兒科專業、全科醫學專業、口腔專業和中醫專業。
(四)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多點執業工作。
多點執業醫師在診療活動中,應當依法執業,嚴格遵守執業規則,嚴格按照衛生行政部門覈定的執業範圍和執業地點,開展與相應執業地點、設備、條件等相適合的診療服務。按照《天津市醫療機構手術分級管理規範》和《醫療技術臨牀應用管理辦法》規定,開展相應執業地點獲准開展的手術和相關醫療技術,禁止超執業範圍、超執業地點、超診療科目、超手術級別、超醫療技術類別開展醫療活動。(記者趙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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