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南省下達海口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任務9853套,其中公共租賃住房1080套。根據海口市已經實施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政府投資建設(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只租不售;企事業單位、開發企業等社會機構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10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給予土地、財稅、信貸等政策支持,由政府組織建設、企事業單位自建及開發企業等社會機構建設等方式建設(籌集)的各類政策性租賃住房,包括集體宿舍、公寓、週轉住房等。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採取劃撥方式供應;其他方式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可以採取出讓、租賃或作價入股等方式有償使用。公共租賃住房可以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配建,或者在市場上租賃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築面積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並以單套建築面積50平方米以下的小戶型爲主;非使用政府性資金的企事業單位及開發企業等社會機構,通過新建、改建等方式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築面積可根據本單位用工人員及住房困難等情況適當調整,但單套建築面積應控制在80平方米以內。
海口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爲中等偏下收入以下的住房困難羣體,以及住房困難的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領取廉租住房租賃貨幣補貼、符合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並無能力購買的住房困難羣體,以及符合海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條件的駐市部隊軍官或士官或符合相關性條件的保障對象,可以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政府指導價格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南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