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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於規範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工作部署要求,江西省石城縣不斷創新思路,強化措施,紮實推進,實施領導帶動、政策推動、輿論促動、整體互動的“四輪驅動”,推動了該縣規範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有效開展。
一、爲夯實組織保障,實行領導帶動,責任落實“三到位”
該縣專門組織召開縣委常委會研究、討論、部署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下發《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責任,在全縣形成了領導親自指導、部門各負其責、專人抓好落實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一是領導責任到位。成立了以縣委書記爲組長,相關縣(處)級領導爲副組長,縣委各部門主要領導爲成員的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領導小組,細化明確了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30項主要內容,分別分解到各責任縣領導,形成了領導抓、抓領導的工作機制。
二是部門責任到位。明確了各部門、各單位是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責任主體,依據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主要內容,明確了牽頭部門的責任,把各項工作任務分解到4個牽頭部門和18個責任單位,形成了部門單位各負其責、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三是具體責任到位。抽調精幹力量組成專門工作機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以制度的形式,編制了《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任務進度表》,把32項任務細化分解到具體崗位和個人,明確了日常工作機制工作人員在規範權力公開運行工作中所負的“規劃部署、研究分析、收集整理、宣傳報道、督查評議”等責任,確保機制健全、部署到位、責任明確、有效開展。
二、爲規範權力運行,參照政策推動,規程實行“三步走”
重點圍繞縣委工作和基本職能,圍繞“三重一大”事項、關係羣衆切身利益事項和容易滋生腐敗的突出問題,從自由裁量度大、權力相對集中等環節入手,綜合考慮腐敗產生的機率、途徑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對確定的重要權力的分佈及運行規律進行認真分析,鎖定權力運行中的關鍵節點,有效地推動了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規則程序化、透明化、高效化。
一是梳理職權。按照有關黨內法規,對職權逐條逐項地進行分析梳理,明確界定了縣黨代會、縣委全委會、常委會及其成員、縣委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科學劃分了縣委與縣政府、縣人大、縣政協的職責權限。同時,根據梳理的職責和權限,編制了職權目錄,並向社會公開。到目前爲至,初步梳理出縣黨代會職權5項、縣委全委會職權7項、縣委常委會職權9項、縣委書記職權12項、副書記職權12項、縣委常委職權7項。
二是編制流程。依據明晰後的職權,編制出《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流程圖》、《縣委重大事項決策流程圖》、《幹部任免流程圖》、《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公開實施流程圖》、《重大事件處置流程圖》及《大額資金使用程序流程圖》等,進一步明確了行使職權的主體、條件、運行步驟、完成時限、監督措施等,提高了權力運行程序化、規範化。出臺了《中共石城縣委決策議事規則》、《石城縣政府決策議事規則》和編制了《石城縣縣委職權目錄》,內容涵蓋30項職權目錄、涉及機構、職責分工、行使條件、運行程序、職責要求、監督機制、情況反饋及處理等方面。
三是規範運行。縣委班子成員尤其是主要領導帶頭學習、執行《廉政準則》和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幾個重點領域預防腐敗工作的決定》、《關於黨委(黨組)實施“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若干意見》,嚴格按照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行使權力,落實民主集中制、集體決策制,使權力運行的每個環節相互配套,相互銜接、相互制衡,形成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權力運行機制。建立了常委會任用幹部票決制、重要崗位領導幹部差額選拔、重要決策事項縣委主要負責人“末位表態”和縣委決策跟蹤督辦等制度。
三、爲確保陽光監督,採取輿論促動,公開強化“三舉措”
按照“依法公開、真實公正、注重實效、有利監督”的原則,進一步提升權力公開運行工作水平,以公開促工作,以公開樹形象,以公開贏民心。
一是規範公開工作。對公開內容、時間、程序進行了有效的規範,使公開的運行過程規範、嚴密、科學、系統。在內容上,規定除涉及黨和國家機密以外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決定、決議及執行情況,涉及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黨務工作情況等30多項內容進行公開公示。在時間上,規定實行固定內容長期公開、常規工作定期公開、臨時工作及時公開。在程序上,規定每次公開必須按照“收集擬定公開事項、審定、簽發、按時公示公開、收集反饋意見、及時辦理回覆、立卷歸檔”的基本程序進行。
二是拓展公開形式。着力打造“一會一報一廊一欄一網一中心”立體式宣傳陣地,即:會議、贛江源報、黨務公開宣傳長廊、黨務公開電視專欄、縣委權力公開網站、縣委新聞發佈中心,增強縣委權力公開運行透明度,主動接受各方面的監督,確保羣衆全面、全程地瞭解、監督縣委各項重大安排、重點工作。爲使公開不走形式,建立了新聞發佈會和縣委事務例行公開制度。
三是強化監督檢查。爲整合監督力量,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羣衆監督相結合,通過實行評議、聘請監督員、領導定期接訪、設立投訴電話、投訴箱、公開欄、監督臺、“三送”幹部收集意見建議、定期不定期開展大檢查、制定完善公開運行制度等形式,全面加強對縣委權力公開運行情況的內外部監督制約,從機制上堵塞了濫用權力的漏洞,從源頭上遏制了消極腐敗現象的滋生,推動公開的健康發展。該縣把監督員與黨風廉政預警員相結合,聘請了420名爲監督員,出臺了《縣委工作社會監督員聘任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開展社會公開評議活動的意見》。自實施以來,該縣共收集、受理羣衆各類意見、建議和投訴59件,辦理和回覆58件,辦結率達99.9%,滿意率達98%。
四、爲積極探索實踐,聯合整體互動,創新實現“三結合”
該縣不斷推進工作理念思路、體制機制和方法方式創新,努力做好結合文章,實現了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與其他各項工作有機結合、相互促進,形成綜合效應。
一是與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相結合,提出“五動議五提名三差額”。爲拓寬選任幹部的視野,規範幹部初始提名權,落實羣衆對幹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羣衆滿意度,該縣創新機制體制,提出“五動議五提名三差額”的方式選拔科級幹部,“五動議”是指在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年度幹部調整批次、數量的規定的基礎上,領導職數出現空缺需要調整;領導班子換屆和人事凍結涉及遺留幹部需要調整;達到離任年齡機構調整等涉及的幹部需要調整;根據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覈結果,縣委組織部建議需要調整;科級領導班子存在突出問題影響正常運轉需要調整。“五提名”是指各單位黨組織提名,縣領導個人提名,全縣領導幹部會議推薦提名,縣委組織部部務會提名,縣委全委會提名。“三差額”是指差額考察,差額醞釀、差額票決。該項創新舉措,進一步使該縣的幹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形成憑實績用幹部的用人導向,有效激活了幹部幹事創業的熱情。
二是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相結合,執行“三個半年”監督辦法。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爲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龍頭”來抓,把權力公開運行工作納入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認真抓好責任分解,把任務分解到各牽頭單位和各責任單位、各責任領導幹部。爲進一步加強對權力運行工作的落實,縣委提出執行“三個半年”的監督辦法,即:各責任縣領導每半年向縣主要領導報告一次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任務落實情況,每半年主持召開一次由責任單位參加的工作調度會,縣紀委、監察局每半年進行一次專項督查。
三是與改進機關作風建設和提高機關效能建設相結合,開展“三治三提”活動。爲切實轉變幹部作風,解決黨員幹部在理想信念、思想觀念、精神狀態、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增強全縣各級幹部創先爭優、開拓進取的意識,提高各級幹部的執行力,推動縣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在全縣深入開展“治庸治懶治散,提質提速提效”專項活動。爲確保活動實效,出臺了《石城縣幹部作風問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將“庸懶散賭”列爲責任追究的主要內容和範圍,明確了“口頭效能告誡、書面效能告誡、通報批評、調整工作崗位、降職、免職、責令辭職、引咎辭職、辭退”等責任追究形式,並實行領導幹部責任追究,對下屬幹部被責任追究的要追究上級領導的責任。
(據江西省贛州市紀委信息)
(來源:國家預防腐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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