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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東麗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建設法治東麗的決議
(2011年8月11日區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天津市東麗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區司法局局長楊寶祥受區人民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的報告》。會議認爲,1986年至2010年,我區相繼實施了法制宣傳教育五個五年規劃,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深入,全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社會事務的水平不斷提高,有力地推動了依法治區各項工作的開展,並榮獲了全國“五五”普法先進區和首批“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的榮譽稱號。爲適應“十二五”時期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紮實推進“法治東麗”建設,從2011年到2015年在全區公民中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爲此,特作如下決議。
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提高普法的針對性
要堅持普法工作與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結合,圍繞服務全區經濟發展大局、和諧社會建設等主題,突出抓好憲法的學習宣傳,增強公民的憲法意識和民主法治觀念,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大意義、基本經驗和特徵,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法律和促進經濟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反腐倡廉等相關法律法規。要突出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民、社區居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等普法重點對象,尤其要把領導幹部和青少年作爲普法的重中之重來抓,增強領導幹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培養青少年良好的道德品質和遵紀守法的行爲習慣;要重視和加強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着力培養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強化市場規則意識和行業自律意識;要探索有效方式,強化外來務工人員基本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不斷增強自覺守法觀念,提高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要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在推進農村城市化建設中的作用,通過對農民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使其瞭解和掌握解決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途徑,不斷增強村民自治和參與社會管理的能力。
二、創新形式、拓展載體,增強普法的實效性
通過“六五”普法規劃的實施,切實使廣大幹部羣衆的法治觀念有明顯增強,法治環境有明顯改善,依法行政水平有明顯提升,全民的法律素質有明顯提高。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引導羣衆自覺學法守法用法,善於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營造崇尚法治的社會氛圍。要不斷創新普法理念、方法和手段,深入羣衆、深入基層,通過以案釋法、法制文藝作品等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廣泛深入的宣傳普及法律知識。要拓展各類多媒體普法載體,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刊和網絡等大衆媒介的作用,辦好各類法制欄目,大力開展通俗易懂、生動活潑的公益法制宣傳教育,構建以新聞媒體爲主渠道的多形式、多元化,覆蓋全民的法律傳播體系。繼續開展“法律六進”和“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活動,不斷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滲透力,增強普法工作的感染力和實效性。
三、普治並舉、學用結合,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要始終堅持普治並舉,將學法和用法有機結合,用法治實踐推動法制宣傳教育,使廣大幹部羣衆在生動的法治實踐中增強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要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和階段性特徵,深入分析各類矛盾產生的原因和解決矛盾應採取的辦法,積極探索區域、行業和基層依法治理的實踐形式,廣泛開展多層次、多領域的依法治理工作。進一步開展民主法治村(社區)、誠信守法企業創建活動,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用法治實踐來檢驗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不斷提高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四、加強領導、健全制度,完善普法保障機制
要堅持區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人大依法監督,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和全體公民共同參與的普法工作格局。各級國家機關、各企事業單位都要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將此納入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加強各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普法工作機構,強化基層法制宣傳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場所法制宣傳設施,加強普法陣地建設,不斷完善普法考試、培訓機制。要進一步加大法制宣傳教育的各項投入,加強普法經費保障,完善法制宣傳教育考覈評估機制,加強年度考覈和階段性檢查。
區人大常委會號召全區人民要積極投入到“六五”普法規劃的實施之中,積極參加各種法律實踐活動,讓學法、守法、用法成爲每個公民的自覺行動和生活習慣,全力推進“法治東麗”建設。全區各級人大組織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能,充分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以及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形式,加強對本決議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本決議和“六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的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