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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王夏迎記者袁瑋)長寧區法院審結一起招搖撞騙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冒充警察,在髮廊門口攔住一名外籍男性顧客,“收繳罰款”5000元。日前,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
今年4月,李某經預謀,在某髮廊門口等候良久,見一名外籍人士從髮廊裏出來,便尾隨其後,並伺機上前攔住被害人,自稱警察,要求其繳納罰款1萬元。
被害人很慌張,掏出身上僅有的1000元,但李某嫌錢少,被害人只好用銀行卡再取出4000元給他。然而,李某仍不滿足,提出要被害人回家拿錢。被害人到家後撥打了110報警電話,民警趕到將李某抓獲。
事後,被害人表示,自己之所以被騙,是因爲不想惹事,也不懂中國法律。
經查,李某在2010年曾因招搖撞騙罪被勞動教養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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