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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張某在十字路口處步行通過人行橫道時,被兩輛轎車同時撞倒並碾軋,致張某當場死亡。經交警部門調取監控設備證實,第一輛肇事車在事故發生時違章闖紅燈,而第二輛車則違章超速行駛且經檢驗剎車制動嚴重不合格。經分析,任何一輛肇事車均足以單方導致張某死亡。後經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第一輛肇事車負主要責任,第二輛肇事車負次要責任,行人張某不負事故責任。那麼,針對張某死亡的賠償責任究竟該由誰承擔?
擊水律師事務所律師盧彥民兩車主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本案值得評析的是,對於共同侵權中的分別侵權行爲都足以造成同一損害後果的,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沒有對非意思聯絡分別實施的共同侵權行爲作出具體規定,但2010年7月1日實施的《侵權責任法》解決了上述問題,該法第11條規定:“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爲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爲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爲人承擔連帶責任。”
結合本案,張某同時被兩輛肇事車輛撞倒,明顯是兩個分別實施的且無意思聯絡的侵權行爲,致使張某發生死亡的同一損害後果。在兩輛肇事車的任何一方都足以單方造成張某損害後果的前提下,依法應當由兩肇事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西青區法院研究室楊長青主要責任者可“內部追償”
從“任何一輛肇事車均足以單方導致張某死亡”的情形看,兩輛肇事車的行爲在性質上屬於併發侵權行爲。也就是說,兩輛肇事車輛在沒有意思聯絡的情況下,其行爲與張某死亡結果的因果關係爲等價因果關係,每一個主體侵權行爲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後果。既然如此,則每一輛肇事車都應該對張某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也就是說,張某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要求兩輛肇事車的任何一輛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或者要求其承擔任意的賠償比例,直到滿足全部損失爲止。
至於交警部門所認定的肇事車輛的主次責任,是兩輛肇事車輛作爲一個整體在賠償完張某的全部損失後,其內部應當分擔的責任份額。一般而言,第一輛肇事車應當承擔張某損失的70%,第二輛肇事車應當承擔張某損失的30%。任何一方多向張某賠償的部分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償。
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崔華強保險理賠後按責任大小賠償
在賠償額度上,我國《侵權責任法》第14條規定:連帶責任人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相應的賠償數額;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可以確認第一輛肇事車負主要責任而第二輛肇事車負次要責任,因此,應依據責任大小確定他們各自具體的賠償數額。當然,如肇事車輛依法繳納了交強險,可以由保險公司依法先行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本案中在兩份交強險分別賠償後,按責任劃分賠償比例。
在權利救濟上,我國《侵權責任法》第13條規定:法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針對張某死亡的賠償責任,權利人可以向兩輛肇事車輛或其中之一主張全部賠償責任。如向其中一輛肇事車輛主張權利,則在其支付全部賠償後,有權向另一輛肇事車輛追償超出自己賠償數額的部分。記者 王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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