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1年12月2日下午,固安縣交警大隊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現一起交通事故,執勤民警及時救治傷者並通知事故民警趕赴現場勘查。
經勘查證實:2011年12月2日下午15時30分許,劉振江(男,1969年11月9日出生,固安縣彭村鄉荊垡營西村人)駕駛冀RMZ138號五菱之光小客車(核載8人,實載15人)行至106國道55公里+800米處,因左後輪爆胎造成車輛側翻致部分乘車人受傷。
經固安縣公安局調查證實:劉振江於2011年12月2日下午到固安第四小學接其子劉雨回家,因雨雪天順路幫忙接本村及鄰村學生6人,在固安縣新中街路口被執勤民警檢查並未超載,沿途劉振江又私自接8名本村學生上車,行至106國道55公里+800米處因左後輪爆胎造成交通事故。
目前,肇事司機劉振江已被公安機關控制。6名受傷人員被及時送至縣中醫院救治,其中4名骨折、2名輕微皮膚擦傷,均無生命危險。事故發生後,固安縣委、縣政府、廊坊市公安局、廊坊市安監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主管領導親自指揮,並在第一時間趕赴醫院看望傷者。目前,受傷學生和家長情緒平穩,善後工作正在進行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