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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呼和浩特12月2日電(記者湯計)據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提供的消息,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一惡霸村委會主任馬某某及其7名同夥,因犯貪污、尋釁滋事、職務侵佔、賭博等罪,日前,被托克托縣人民法院一審分別判處15年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6月,托克托縣政府爲建設煤炭物流園區,徵用新營子鎮荒地窯村土地582.5畝,其中,荒地窯村羊房子小河灘土地200餘畝,徵地每畝補償人民幣6095元。荒地窯村委會主任馬某某協助新營子鎮政府,負責荒地窯村被徵用土地畝數的丈量、審覈、上報及徵地款的發放工作。
2009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馬某某與荒地窯村黨支部書記宋某某、村委會會計張某某填寫村民個人土地徵用花名錶時,讓宋、張兩人將荒地窯村羊房子小河灘26畝土地以自己爲被徵地人,填在荒地窯村村民徵地花名錶上;又以其弟弟馬某、前妻李某在羊房子小河灘分別耕種過22畝、5畝地爲由,將馬某、李某列爲被徵地人填在荒地窯村村民徵地花名錶上。宋、張二人對此持異議,但馬某某稱自己承擔一切後果,後馬某某將領取的徵地款318647元據爲己有。
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8月至2010年10月間,被告人馬某某夥同被告人張某、李某某、任某某、馬某、崔某某、郝某某、李某某等人,分別向呼(呼和浩特)準(準格爾旗)公路磊鑫煤場、亞鑫煤場、鴻運煤場、鵬程蘭宇等煤場多次以收取“卸煤費”、“污染費”、“轉讓費”名義,勒索財物12萬多元。
一審法院還查明,2010年7月17日至26日,被告人馬某某、李某某、張某,利用新營子鎮荒地窯村唱戲之機,在戲場內搖骰子押寶進行賭博盈利,後將兩個搖骰子押寶賭博場子,以人民幣15000元的價格“承包”給董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從中漁利。2009年12月17日,被告人馬某某利用擔任荒地窯村委會主任職務之便,將荒地窯村委會舊辦公用房,以人民幣35000元的價格賣給本村村民曲某某,並將該款據爲己有。
一審法院認爲:被告人馬某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已觸犯刑法,決定以貪污罪、尋釁滋事罪、職務侵佔罪、賭博罪數罪併罰,依法判處被告人馬某某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張某、李某某、任某某等其他7名被告人分別以尋釁滋事、賭博罪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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