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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生命的最後幾天在做什麼?臨刑前的心理狀態是怎樣的?有哪些不願意透露的私密故事?本書描述了他們肉體消逝前的心靈救贖。如果不是被愚昧矇蔽了理性,被褊狹壓抑了道德,他們也許會像平常人一樣生活在陽光下。
上集回放:湖州發生了一起搶劫殺害出租車司機的案件,其中一個案犯姜歡的年齡到底是不是18歲有很大的疑問。
十、法定年齡(二)
第二天一早,法官和助手決定先到鄉派出所看看。既然小姜徐村不少村民像姜歡家一樣沒有戶口簿,那就很難查出姜歡出生的真實年月,還不如直接到派出所查戶籍檔案。他們出示了介紹信,所長打開門,想不到一個鄉派出所就兩間破房子,其中一間還裝着鐵柵欄,兼做臨時羈押人用。所長說:“恐怕很難查到,沒有電腦,資料不全,而且人手不夠,這一塊兒是託鄉里會計兼管的。”顯然所長是對他們沒有先找他,而直接去了村裏不滿意。所長說:“你們不如到鎮上的衛生院查查,說不定那兒有出生記錄。我們這兒都是家長自己報的,一般出生時都不報,等到小孩兒要上學了或者有其他事兒了才報,就憑印象,能準嗎?”
他們去了以後,有個老護士有印象,說十幾年前春末的一個晚上,小姜徐村是有個姓姜的農民用獨輪車推着大出血的產婦到衛生院來,搶救了一晚上,大人小孩兒都保住了,後來他還特地煮了五六個雞蛋送來表示感謝。因爲小孩兒保住了,取的名字中有一個“歡”字,大概就是1984年,不過衛生院沒有出生記錄。他們讓衛生院出個證明,證明姜歡是1984年在該院出生的,可是衛生院說什麼也不肯出證明。老護士也不肯在筆錄上簽名,只是建議他們到姜歡的學校再去查查,他上學總要報年齡的。
姜徐小學離小姜徐村不遠,學生年齡無論大小均可以插到各個年級上課。姜歡上一年級的時候大概已經將近10歲了。幾個教過姜歡課的老師都說他來的時候個頭兒有三年級同學那麼高,印象最深的是他不怎麼講話,家裏條件不好,常常赤着腳,回去的時候還要割一筐草,有時候早上早起到小河溝裏去捉點兒螺螄或小魚蝦,賣了給爸爸買藥。姜歡的爸爸長期患糖尿病,他小學5年也是斷斷續續的,父母生病休學一兩年,他得肺結核又休學一兩年,到小學畢業該有十六七歲,或者十七八歲了。老師覺得姜歡挺文靜的,成績也可以。法官又問老師,既然入學不問年齡,那畢業證書上總該有年齡吧。可是,老師說學校從來就沒有過畢業證書。
他們沒有辦法,覺得還是得求助鄉派出所,並請所長去了附近的飯店。大家吃到最後都稱兄道弟了。所長拍着法官的肩膀說:“不是我不幫你,我們不比你們蘇南發達地區,沒有人手,沒有經費。”“查姜歡年齡的事兒老哥一定要幫忙,不然小弟回去交不了差啊。”“這事兒怎麼說也要給你弄個滿意的答案。”吃好了喝足了,最後法官又從櫃檯拿了兩包煙塞給所長,總共140元。所長和一同去的民警到了所裏,拿起電話到處打,最後用高音喇叭硬是把鄉里代管戶籍的會計喊來了。幾個人翻上個世紀90年代的人口普查資料,一直翻到後半夜,才從一個櫃子的最下面翻出小姜徐村的人口普查資料,其中就包括姜歡家的資料。上面赫然寫着:姜歡,男,1983年5月17日出生。法官愣在那裏,所長問:“是他吧?”“是他。這個出生年月日是怎麼填的?”“是姜歡的爸爸或者媽媽填的,複覈也是根據這個,上面還有姜歡家戶主和他本人的手印。”“還有其他憑證嗎?”“沒有了。”法官想把普查卡複印下來,可是派出所沒有複印機。所長索性讓法官把普查卡拿走,案子結了再還,其實還不還都無所謂。法官讓所長在普查卡上蓋了章,簽上“情況屬實”幾個字。一切都辦好,天都快亮了,所長用所裏的車送法官和助手直接去縣裏乘班車。到縣裏時,天已經大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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