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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聯邦議會人民院議長吳瑞曼公開聲言,緬甸“方方面面都在變化”;而緬甸宣傳部長吳覺山則對媒體強調,這種變化“不可逆轉”。
至於緬甸能走多遠,西方又能帶給緬甸多少利好,答案只能由時間來回答。
在歷時近9個月的改革推動後,以總統吳登盛為核心的緬甸新政府獲得了來自國內反對派和西方社會的一致肯定。雖然仍有多方人士對緬甸的局勢保持謹慎和懷疑的態度,而現實是,世界在變,亞洲在變,緬甸在變。
緬甸聯邦議會人民院議長吳瑞曼公開聲言,緬甸“方方面面都在變化”;而緬甸宣傳部長吳覺山則對媒體強調,這種變化“不可逆轉”。
軍政府轉型,昂山素季“解禁”,美國國務卿希拉裡訪緬,媒體作用加大……看上去,緬甸真的變了。
久違的東盟輪值主席
自去年11月緬甸大選之時,緬甸軍政府踏上轉型之路已向外界傳達了改革信號。
在日前舉行的東盟系列峰會上,緬甸獲得2014年東盟輪值主席國資格,這對緬甸來說,是一個期待已久的好消息。
東盟成員國擔任東盟輪值主席,本來是一種權利和義務,但緬甸曾經因為國內政治原因和西方壓力,放棄過一次擔任輪值主席國的機會。這次東盟峰會同意緬甸擔任2014年東盟輪值主席,表明了東盟和其他方面對緬甸變化的一種肯定和鼓勵。
緬甸總統的破例
緬甸總統吳登盛11月19日在印尼巴厘島破例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參與采訪的不僅有緬甸官方和私營媒體記者,而且還有部分擔任外國媒體記者的緬甸人,這些人代表的外國媒體單位包括一貫支持緬甸民主派的英國廣播公司等。
吳登盛在這次媒體見面會上輕松愉快地列舉了幾個消息:美國總統奧巴馬肯定了緬甸的改革,美國國務卿將訪問緬甸,昂山素季和民盟同意依法重新進行政黨注冊登記,此外還有緬甸在東南亞運動會上取得了不少金牌。
此間有人評論說,緬甸總統的“破例”可喜,這反映了他當下的心情以及緬甸的期待。
百姓聽到議會“吵架”聲
雖然去年在緬甸大選之時,還有西方媒體嗤之以鼻:“緬甸將軍們不可能放棄手中的權力。”但緬甸議會中的變化,仍在悄然進行著。
緬甸聯邦議會由人民院(相當於眾議院)和民族院(相當於參議院)兩院組成。根據《緬甸聯邦共和國憲法》,人民院和民族院權力相等,民族院議長、人民院議長先後各兼任兩年半的聯邦議會議長。
10月28日,民族院議長兼聯邦議會議長吳欽貌敏在聯邦議會全體會議上提出兩院的法案通過之後,在提交總統簽署之前,先送聯邦憲法法院審查是否符合憲法的動議。吳欽貌敏議長當場詢問議員是否贊成此動議,有議員回答贊成,議長沒有再追問有無反對,便宣布該動議記錄在案。
然而,事後,議長吳瑞曼領導的人民院在議員們普遍反對上述動議的情況下,通過一項要求推翻該動議的決議案。推翻的理由是,吳欽貌敏議長提出該動議時,既沒有議員發言附議贊成,也沒有給議員提出反對的機會,因而認為程序不合法,動議不能生效。
觀察家評論說,表面看來,這是個程序問題,實際上,人民院與民族院在把通過的議案提交總統頒布實施前是否需要送交聯邦憲法法院審議的問題上,存在嚴重分歧。人民院議員堅持認為法律上沒有這樣的明確規定,不贊成多一道程序,多一道閘門。緬甸官方媒體詳細報道了這次雙方爭執的過程和理由,對攻的味道躍然紙上,普通大眾真真切切地聽到了議會“吵架”的消息。
過了數日,聯邦議會全體會議最後撤銷了這個動議。
昂山素季重返政治舞臺
在內政問題上,緬甸近期最受矚目的一個“大動作”,無疑是昂山素季的“解禁”。
11月25日,昂山素季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民盟)按照新修改的《政黨注冊法》,正式向緬甸聯邦選舉委員會提交政黨重新注冊申請。有媒體報道說,這表明昂山素季重返政治舞臺。
其實,昂山素季自從1988年卷入緬甸政治以來,何時又離開過政治舞臺呢?無論她是處於被軟禁之時,還是享有自由之身之時,戴有其父昂山將軍(被稱為“緬甸之父”)光環的她,在一些緬甸人心中一直享有偶像地位。
正因為如此,吳登盛總統領導的新政府面對政治現實,調整對內政策,采取和解姿態,不僅派遣聯邦部長吳昂基四次與昂山素季對話,而且吳登盛8月19日還親自在總統府單獨會晤昂山素季。為了使昂山素季和她領導的民盟擁有合法地位,緬甸今年還對去年頒布的《政黨注冊法》作了特別修改,取消了對政治人物從政的限制條款。這使得昂山素季和民盟能以合法資格登上緬甸政治舞臺。
除此之外,緬甸總統在今年3月還簽署了大赦令,提前釋放服刑人員,其中包括200多名“政治犯”。緬甸政府還尋求與少數民族武裝進行和談,以期實現邊境地區的永久和平和邊區經濟發展。
新政府重視“第四支柱”
除了在法律制度、政治難題上主動化解外,緬甸新政府也在社會層面的開放上加緊步伐。
新政府越來越重視媒體的功能,經常將媒體比作與立法、司法、行動相同的國家“第四支柱”,官方正在減少對私營媒體的管控,給其更大發展空間。觀察家們認為私營媒體貼近民眾、貼近生活,圖文並茂,信息量大,正在發揮著重要作用。有資深媒體人發出正告:重視緬甸的變化時,不要忽視媒體的能量。
資料 緬甸改革歷程
緬甸軍隊1988年在國家經歷數月政局動蕩後接管國家政權。2003年8月,軍政府宣布旨在實現民族和解、推進民主進程的七點民主路線圖計劃。
2008年,緬甸全民公決通過了《緬甸聯邦共和國憲法》,新憲法規定了緬甸的新國名——緬甸聯邦共和國,首都為內比都;實行總統制,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同時還擔任包括三軍總司令在內的國家國防安全委員會主席;軍隊將繼續在國家政治方面發揮作用,並在各級別議會中擁有非選舉產生的25%軍人議員席位(三軍總司令提名即可)。新憲法規定“實行多黨制”、“實行市場經濟制度”等政策。
2010年3月,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正式頒布大選法和政黨組織法。
2010年11月7日,緬甸大選,這是緬甸向民選政府過渡的歷史性大選。此後,緬甸以“文官政府”形象示人,期望最終獲得經濟發展的機會以及與國際社會的正常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