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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00萬英國人當地時間11月30日走上街頭,開始舉行“世紀大罷工”,以抗議政府進一步提高養老金保障門檻的計劃。同一天,保加利亞兩大工會組織發起萬人大游行,抗議政府的養老制度改革。
就在不久前,意大利新政府出臺包括退休金制度改革在內的財政緊縮法案時也引發了大規模的群眾抗議示威活動。那麼,世界各國特別是歐洲的退休養老制度究竟是怎樣的?又為何會牽一發而動全身?
↘歐洲退休制度不改不行
英國日前公布的退休改革計劃欲將公職人員退休年齡延長6年至66歲,並增加需要交納的養老金額度,同時降低養老金的最終支付水平。英國政府稱,改革是削減該國每年320億英鎊的養老金支出、使公共養老金能夠持續運作所必需的,不會影響未來10年內退休的公務員及低薪人士,且如果公職人員願意增加工時,退休金狀況會得到改善。不過有數據顯示,許多賺取平均水平工資的公職人員需要額外工作4年,纔能維持現有的福利。
保加利亞政府在2012年財政預算中提出,從明年起將退休年齡延長一年,以此來緩解政府因經濟低迷和養老金支付金額連年增加而不斷加大的財政壓力。11月30日,保加利亞兩大工會組織的領導人聯合向議會遞交了一份由4萬多人簽名的請願信,要求政府立即撤銷已提交議會審議的預算草案中有關養老制度改革的部分。
意大利前總理貝盧斯科尼的辭職也與退休制度改革有關。迫於歐盟壓力,意大利被迫實施更為嚴格的削減開支計劃,將退休年齡從65歲提高至67歲。而老貝的辭職正是為了換取這一退休改革方案獲得議會通過。
去年10月,法國政府計劃將法定退休年齡從60歲延長至62歲並提高繳費比例,以減輕政府在退休金支付方面的壓力。為了阻止這一法案在參議院通過,法國各反對黨派與法國八大工會聯合會聯手,舉行了規模空前的“可延續”游行示威,堅決保衛原有退休體系。
此外,德國計劃在2029年把退休年齡從62歲提高到63歲,領取全額退休金的年齡從65歲上調到67歲。希臘則希望將平均退休年齡從61.4歲逐步提高至63.5歲。歐盟委員會曾於去年發布報告,警告歐洲人口老齡化嚴重,工作年齡的人供養退休人口的壓力越來越重,必須延遲退休纔能確保社會保險制度不陷入崩潰境地。該委員會預計,到2060年歐盟成員國必須將退休年齡推遲至70歲。
↘高福利制度難以為繼
歐洲老百姓強烈反對延遲退休一事,折射出歐洲高福利制度的窘境。二戰之後,歐洲成為世界上福利最好的地區之一,但隨著金融危機的發生,歐洲福利體制越來越顯露出不可持續的弱點,這也是“晚退”現象最早在歐洲出現的關鍵原因。
歐洲高福利模式如果持續下去,將意味著政府需承擔更多退休金和醫療保健等福利支出。如今面對龐大赤字,福利超標給各國造成了沈重的財政負擔。
概括而言,世界各國的退休和養老制度可分為以下兩大模式:
第一個模式是完全積累制,即建立個人賬戶,工作的一代繳費支付自己未來養老金的支出。這個制度的優勢是財務可持續性比較好,國家沒有財政負擔,基本不受人口老齡化趨勢影響;劣勢是再分配功能較差,福利水平較低,覆蓋面比較小。
第二個模式是現收現付制,即工作的一代繳費來支付已退休一代的養老金。這個模式的優勢是具有較好的再分配功能,福利水平較高,覆蓋面比較寬;劣勢是難以應付老齡化趨勢,隨著人口壽命越來越長,繳費人口比重越來越少,養老金領取者比重越來越大,政府財政不得不介入並連年給予補貼。
拉美、亞洲國家包括新加坡以及少數歐洲國家采納第一種模式。但絕大部分國家包括多數發達國家實行的是現收現付制,結果面對人口老齡化捉襟見肘、疲於應付。
作為現收現付制退休金制度的發源地、福利國家的搖籃,歐洲社會已對享受安逸的退休生活習以為常,法國更被視為歐洲大陸退休人士的樂園,法國人比其他歐陸人更早享受退休生活,而每月繳交的退休金也少得令人羡慕,盡管越來越多人意識到現行制度即將破產,但老百姓關心的往往是眼前利益受到侵害,對新方案的反應一直都很消極。
↘日本之石或可攻玉
日本是社會保障最健全、福利水平也很高的亞洲國家。經過數十年的發展,日本形成了三個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其一是“國民年金”,它覆蓋全體國民,凡20歲以上60歲以下的、在日本擁有居住權的所有居民都必須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其二是與就業收入相關聯的僱員年金制度,按照加入者職業的不同,它又分為厚生年金和共濟年金;其三是新企業年金,可以由企業或者個人選擇加入。
隨著時間的推移,日本的人均壽命普遍延長,65歲及以上人口支取養老金的年限大大超出了制度設立時的預期。同時,由於日本經濟高速發展,日本不斷提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養老金替代率逐步提高,導致日本政府的養老支出大幅增加。為應對養老金支付困局,日本的養老保險制度做出了相應的調整。
第一,采取彈性退休制,鼓勵延長工作時間。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日本人可以提前到60歲開始領取養老金,也可以推遲到65歲之後70歲之前開始領取。如果提早領取,養老金將打折給付;如果推遲領取,則增加領取金額以資獎勵。例如,若提早到60歲開始領取,每月只能領取65歲時應領取金額的70%,如推遲至70歲以上再領取,可獲得188%。
第二,提高養老保險費,即將繳納保險費的比例在原來佔工資總額13.58%的基礎上,每年以0.354%的幅度提高,到2017財年,保險費繳費標准將佔到職工工資總額的18.3%。
第三,逐年降低向被保險者支付保險金的數額。日本計劃到2023財年,平均養老金支付額將由現在在職職工平均收入的59.3%逐年降低到50.2%。
第四,調整養老金發放方法。日本政府早在2002年就開始制定了一項“物價聯動型養老金支付辦法”,即根據物價跌幅,減少養老金的支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