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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工作過的飯店
弄吃的本不該
偷錢包更不該
本報記者任慶忠
11月27日17時許,梅河口市公安局山城派出所接到左某報警稱,10時許,放在自家飯店內的1萬餘元現金被盜。接到報案後,所長張俊寶、副所長孫亮立即帶領民警宋洋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民警宋洋立即進行了勘察,並在被盜現場的一個櫃子上提取了一枚重要指紋,經過與被害人的指紋進行篩選、比對,最終確定了這枚指紋爲犯罪嫌疑人所遺留。獲取這一重要線索後,民警開始對周圍人員進行摸排走訪,在走訪過程中,飯店的一名工作人員向民警反映了一條重要線索,稱以前在飯店當過服務員的張某在案發前曾經到過飯店。得知這一情況後,民警又對左某進行了仔細詢問,在詢問中,左某向民警反映,張某在飯店工作期間,經常向周圍人借錢,並且願意上網。這更加大了張某的作案嫌疑。而後,民警作了大量細緻耐心的外圍工作,得知了張某的QQ號。與此同時,民警在網上將張某進行布控。11月28日14時許,根據網安大隊提供線索,張某在梅河口市某網吧出現,民警立即驅車到達該網吧,但張某這時已經離開。根據查詢聊天記錄得知,張某欲到瀋陽市某旅店內藏身,並打算第二天去往深圳打工。獲取這一重要線索後,副所長孫亮立即帶領民警宋洋驅車前往瀋陽市對張某實施抓捕。民警在瀋陽市某旅店將其當場抓獲,並從其身上搜出贓款9500餘元。
經突審,犯罪嫌疑人張某於11月27日10時許,本來打算去自己工作過的飯店內尋找些食物,在尋找食物時,發現了櫃子上裝有現金的錢包,臨時起了歹意,將錢包盜走離開。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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