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正在德班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峯會第一週談判進入尾聲,德班國際會議中心裏“吵聲依舊”。兩大陣營之間還在互相指責推諉,發展中國家集團內部分化加劇,小島國發出了“大聲音”。
小島國聯盟和最不發達國家羣體這兩天分別提交決議草案,爲《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談判設定了激進的時間表,受到與會者高度關注。
兩份提案的核心主張是,在明年卡塔爾氣候峯會上要在《京都議定書》之外達成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減排協議。這意味着不僅美國等未受《京都議定書》約束的發達國家要做出減排承諾,一些新興排放大國也要承擔絕對量化減排指標。
這一立場與中國、印度、巴西等同處發展中國家集團的主要新興經濟體發生衝突。新興經濟體堅持應對氣候變化應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達國家應率先大幅度減排,讓他們做出《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減排承諾纔是德班會議的當務之急。
中國政府代表團副團長蘇偉說,要求發展中國家承擔絕對量化減排指標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精神。
這些新興經濟體以及其他一些發展中國家強調,目前他們正處於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階段,發展經濟和消除貧困任務艱鉅,排放量應有合理增加。佔全球人口20%的發達國家排放了全球80%左右的溫室氣體,在人均碳排放量上,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差距更爲顯著。
但在氣候變化面前最爲脆弱的小島嶼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顯然已經等不及了。他們認爲,氣候變化已經危及生存,呼籲儘快達成應對氣候變化全球協議並加以落實。在德班峯會上,小島嶼國家反覆宣稱,如果不加快行動,任由氣候變暖,海平面上升,他們將遭受“滅頂之災”。
翻看兩份提案,較之小島嶼國家,最不發達國家爲全球共同減排設定了更爲詳細的“路線圖”。
環保組織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項目經理李雁分析指出,最不發達國家的提案要求所有國家都應該“基於科學和氣候緊迫性”採取減排行動、設置長期目標,強調要將升溫目標控制在1.5℃,全球排放量在2015年“封頂”。
提案還提出,要求設置可更新調整的機制,以反映外部環境與各國行動能力的不斷改變。李雁認爲,“這是爲這個法律協議的長期發展埋下伏筆”。
發展中國家“小內訌”之餘,與發達國家在如何承擔歷史責任,誰爲氣候變化“買單”等大問題上的拉鋸戰還在進行中。
李雁說,目前的核心任務是如何尋找一個“中間地帶”來達成妥協。本週末,各國部長們將陸續抵達德班,“我們希望代表們能擺脫互相推諉的惡性循環,抓緊時間尋找共識”。(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