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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3日中午,在河東區太陽城附近,兩輛轎車在路口轉彎處相撞,造成一人受傷。事故中,一個不滿16歲的男孩成了雙方矛盾的焦點。一方指認這個孩子就是對方車輛的司機,但對方予以否認。
昨天11:30左右,記者來到河東區魯山道與賀蘭路交口處,看到一輛尼桑和一輛夏利轎車停在魯山道上,相距五六米的距離。此時,夏利車前部已經撞得面目全非,車前蓋扭曲翹起,零件灑落一地。不遠處的尼桑轎車左前部也嚴重變形,車標、車燈都已經脫落,車內的兩個氣囊已經打開。兩車的車主都已經下車,正在接受交警的問詢。
據尼桑車主王先生介紹,當時,他正開車和妻子一起在魯山道上行駛,行駛途中,忽然看見對面一輛夏利車開過來,想要左轉進入一旁的橙翠園小區,不過,由於車速過快躲閃不及,這才導致兩車相撞。
問詢中,對於事故過程中,那輛夏利車到底是由誰駕駛,雙方車主的說法並不統一。“當時,開車的明明是那個男孩,看樣子年紀不大,可能還沒成年,且車裏只有他一個人,另一個女的是剛從小區裏走出來的,根本沒有開車。”尼桑車主王先生說,自己親眼看到那個男孩開的車。
此時,王先生所說的那個男孩比較沉默。經交警詢問得知,這個男孩不但沒有駕駛證,而且還不滿16週歲。不過,站在其一旁的一位年輕女子卻向交警交出了駕駛證,並一再表示,事故發生時是自己開的車,也就是說她纔是造成事故的夏利車司機,而那個男孩只是坐在車裏而已。
現場交警表示,因爲雙方在夏利轎車司機認定上存在異議,所以目前禁止任何一方再接近車輛,並將夏利車帶回交通隊進行指紋的提取和驗證調查。男孩和自稱車主的女子也被帶回交通隊,繼續接受調查。王先生的妻子馬女士在事故中受傷,截至本報發稿,還在武警醫院接受治療。新報記者王漸實習生王月焜攝影新報記者吳迪